昨天,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防范利用保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目前保险业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求在五方面进行防微杜渐,并将营销员的服务品质纳入考核范围。
《通知》指出,目前保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与保险业的快速发展还不相适应,个别地区出现了一些利用保险公司管理漏洞实施犯罪的案件,主要表现为私刻保险公司印章、制作并销售假保单;利用或伪造保险公司重要单据销售假保单;以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打白条”和出具公司收据的方式骗取钱财等方面。
去年11月,业内曝出中国人寿湖南宜章县支公司一位“营销精英”骗保1500万元的案件,随后,中国人寿南宁平果支公司一名营销员侵吞348.8万多元公款和骗保221万元的案件,也被曝光,引起业内和社会上广泛关注。
为防范和遏制类似事件发生,《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要加强空白有价单证和印章、资金和营销员队伍管理,并加强风险预警和保险消费者教育等五方面的内容。
对于营销员队伍管理不力存在的潜在风险,《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克服重业绩、轻管理的错误意识,提升营销员队伍整体素质,将服务品质纳入考核范围,并统一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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