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至31日,甘肃保监局局长张瑞带领调研组前往地处陇东的庆阳市,就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期间,调研组深入镇原、宁县两县农村营销网点和部分村庄,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农村营销员座谈,与部分试点村干部和村民沟通交流,深入客观地了解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听取了保障对象的意见建议。
庆阳市地处甘陕宁交界,下辖一区七县,面积2.58万平方公里,人口230多万。其中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宁县面积2600多平方公里,人口54万,农村人口49万。镇原县面积3500多平方公里,人口52万,农村人口近50万。2007年两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约1800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在该地区选择这两个县作为试点,主要是考虑两县农村人口多、经济不发达、收入较低、保障不足,是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服务的重点。
今年八月份以来,按照中国保监会和甘肃保监局关于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安排要求,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系统积极动员、充分准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庆阳分公司和两个试点县支公司结合实际采取了五项重点措施。一是层层动员,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层层传达,深入宣导,各级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充分认识到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保险业服务“三农”的一个重要渠道,作为拓展农村市场的一个重要契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了提高。二是充分准备,细化工作方案。省分公司结合甘肃实际,经过深入研究,推出了国寿农村小额定期寿险和惠农卡两个产品,制订了试点工作方案。市县两级机构层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采取划片包干等方式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为推动试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积极衔接,争取政府支持。先后多次与市县两级政府衔接沟通,主动汇报情况,提出推进试点工作的四条建议,并通过市、县两级政府转发到乡镇和有关部门。四是创新渠道,提高宣传效果。农村小额保险是一个新生事物,为了让农民能够全面直观地认识这一产品,了解其功能作用和保障范围,基层公司在宣传方面除采用媒体跟踪报道、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喷绘介绍等方式外,还通过赠送印有产品名称的购物袋、乡镇公交车广告宣传、电影放映队插播宣传短片等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提高了效果。五是主动出击,加强配合协作。在业务推广中,开阔思路,主动出击,争取乡镇有关站所、计生委等单位和新农合办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利用他们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增强农民群众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认同感。部分试点村对试点工作大力支持,村干部、党员带头购买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
通过两个月的努力,目前两县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已基本形成,业务量逐步增加。据初步统计,截止十月底,宁县共销售定期寿险35份,保费0.49万元;惠农卡2101份,保费7.53万元,完成今年试点任务的8.9%。镇原县共销售定期寿险9份,保费0.13万元;惠农卡482份,保费1.85万元,完成今年试点任务的2.52%。特别是从10月29日开始,宁县试点工作推进速度明显加快,日均签约保单超过了400份,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的阶段。
在调研走访中,基层公司和保障对象也向调研组反映了两个方面的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国寿农村小额定期寿险产品体检费过高。该产品条款规定50岁以上被保险人投保时需要体检,一般情况下体检费要一、二百元,高的达到三、四百元。如果体检过关,这部分费用由公司承担,相对于最高100元的首期保费,体检费过高,费用倒挂情况严重,基层公司压力较大。如果体检不过关,则由投保人承担费用,农民不愿承担,影响了试点工作的推进。二是新农合的推广对试点工作有一定影响。一方面是由于宣传解释尚不到位,部分农民对两者保障范围理解还不充分,认为有了新农合,再不需要购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另一方面,由于农村收入水平较低,农民手头紧,即使不足百元的保费,在农民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在参加新农合后,对再投资买保险积极性不高。
在两天的实地调查走访后,10月30日,调研组在宁县召开座谈会。会上,张瑞同志对两县在推进试点工作中采取的措施、所做的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对今后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行业内部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做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工作,让基层营销人员充分认识这一惠农措施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外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和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产品的保障功能和支农惠农的特点,让农民群众认识、熟悉、接受这一新事物。二是要坚持诚信为本、规范经营。产品条款要力求表达准确、通俗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