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兰州市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以来,截至10月24日,全市12家保险机构共计向重点分局缴纳代收车船税1046.97万元。 兰州市车船税自2008年1月1日起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从8月1日起,兰州市机动车辆应缴的车船税由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依法代收代缴。
兰州市车船税自2008年1月1日起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从8月1日起,兰州市机动车辆应缴的车船税由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依法代收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