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保险公司弄虚作假、违规经营的屡禁不止,保险公司高管撤换似乎也就见怪不怪了。
据保监会数据,2008年1-3季度,各保监局共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和其他违法违规法人或个人实施407家次行政处罚。其中,责令撤换高管人员60人,罚款1627.2万元,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21项,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10项,警告75家机构和185人。
平安财险一人士告诉记者,保险公司高管受行政处罚被撤换每年都会发生。大部分高管是分公司、支公司的,他们在经营业务时因违法违规遭处罚。而总公司的管理人员不开展业务,责任风险意识也较强,一般也不会冒险。
事实上,保险公司明知故犯是老大难的问题,但监管部门对责任人的处理也是“咬定青山不放松”。 2006年,监管部门就责令撤换了64名高管。去年前三季度,则有85名高管人员被查处。
非理性竞争、虚假列支经营费用等弄虚作假,以及误导宣传、违规经营等问题是查处过程中突出的问题。部分保险公司通过虚列营业费用、虚假批单退费、虚假退保、阴阳保单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支付高额手续费、补贴营销展业费用或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其他利益。
今年4月,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则因为与客户签订协议书的方式收取健康管理金,给客户高收益、高回报以及在未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开展保险业务,违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因此该公司及其董事长郝正明、拟任总裁饶江山、副总裁李涛、公司副总裁尤友明等高管均被处以高达8万元的行政处罚。
利用阴阳保单挪用保费则是车险企业较为突出一个弊端,一些保险公司、业务人员钻漏洞,利用虚假注销保单、“阴阳保单”、“阴阳发票”等形式截留、挪用保费。或通过编造虚假赔案和扩大赔案损失程度等手段套取费用,以贴补营业费用、支付手续费或合同外不当利益。
继去年太平洋财产保险湖北分公司出现阴阳保单后,今年10月,安邦财险济宁支公司兖州办事处又出现了客户自缴保费却非投保人的“阴阳保单”,因此相关责任人也遭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