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改革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功实践的30年,也是中国保险业不断突破思想禁锢、繁荣发展、服务社会主义建设能力不断增强的30年,行业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整体实力显著增强。
破除思想禁锢 认清发展方向
从1979年我国开始恢复国内保险业务、1980年只有一家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仅4.6亿元,到2007年我国保费收入达到7036亿元、保险公司数量达到115家,我国保险业不仅在保费收入方面较改革开放之初增长了1500多倍、超过1980年到1999年20年的总和,保险行业日益充分的市场竞争也大幅增强了保险行业的整体实力。截至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总资产已经超过3万亿元。从国际排名来看,我国的保费收入已然跃居世界第十位,逐步成为全球重要的新兴保险市场。
然而与我国国民经济的曲折发展历程一样,中国特色的保险业一路走来也并非一帆风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我国保险业获得新生。但是受习惯思维的影响,在保险从业人员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就保险论保险”、“就监管论监管”的观念,不能很好地处理保险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险监管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对保险业的地位作用有些模糊认识。
1979年11月,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需要,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提出“人民保险为人民”的宗旨,明确了保险业发展的价值取向。1995年《保险法》正式颁布,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党的十六大以来,保监会提出了“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的指导思想,把保险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使保险业沿着正确的方向破浪前进。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一次把保险业改革发展放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了保险业的地位作用,进一步明确了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发展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保险业在怎样发展的问题上进行了不懈的探索,逐步明确了保险业发展的科学内涵。从2003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到2006年提出“业务较快增长、结构科学协调、效益稳步提高、竞争规范有序、风险有效控制、诚信显著改善、管控不断增强、队伍坚强有力”等八项具体目标,再到2008年提出要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始终坚持好字优先,促进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相协调,努力实现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系列深刻的实践总结、不断的思想解放,较好地解决了怎样发展的问题,使保险业转入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为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保障经济发展 提高监管水平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保险业成为我国金融业中开放早、市场化程度高的行业。2003年,国有保险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初步建立起现代保险企业制度,目前共有6家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保险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保险资金运用的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不仅如此,我国保险业还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截至2007年底,共有15个国家和地区的43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134个营业机构,我国保险市场呈现出中外资保险公司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30年来的改革开放,为我国保险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快速发展壮大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保险经营管理和监管水平也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整体实力明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显著提高。自1998年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经过10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行为监管三大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框架,构筑了以公司治理和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风险防范的五道防线。
如今,保险业不仅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更加成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不断增强,在应对自然灾害、服务新农村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自2002年以来,我国保险业累计赔付9000多亿元,目前保险业已为人民群众未来养老和医疗积累准备金2.2万亿元。
今年以来,保险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保持了保险市场的平稳较快发展。今年1月至9月,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7939.6亿元,同比增长49%。与此同时,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得到发挥。截至今年9月份,保险赔款和给付支出2227.2亿元,同比增长35.5%。在今年年初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保险业主动开展理赔服务,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