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昨日在第十四届两岸金融学术研讨会上透露,相关部门对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方案已基本达成一致,目前这一方案已经正式上报国务院,有望明年推出。
事实上,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几经波折。据知情人士透露,存款保险的相关制度建设已经连续两年列入相关部门的立法规划,但是由于有关部门的意见一直不能达成一致,因此进展缓慢。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为其存户的存款缴纳保险费,参加保险的制度。当老百姓的储蓄存款因为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解散、破产而面临损失时,保险机构有义务、有责任向存户支付相应赔偿。
“只要是有吸收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全部都要参加存款保险制度。”张健华称,“该方案是要覆盖全国98%的法人和自然人账户。现在最迫切的就是汶川地震中倒塌的信用社,这部分存款去哪里讨回来呢?这就迫切需要存款保险,要保能力不强的中小机构。”
实际上,美国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目的就在于维护公众信心和金融系统稳定,为储户提供存款保险。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权力非常大,可以介入金融机构的日常运作监管,它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来保障保险责任的安全。”一位分析人士指出。
张健华昨天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对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没有必要在央行和银监会之外单独成立一个机构进行监管,但是否由双方各自成立一个部门,目前还没有确定。
本月《财经》杂志曾报道称,央行将内设一个存款保险基金,而非作为实体的存款保险公司,但该说法尚未获得央行官方渠道确认。
目前,对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市场上两种观点交锋激励。
有反对观点认为,对大型国有银行来说,建不建存款保险制度都一样。“大银行国家都要管,不管的话会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并不能转嫁风险。”上述分析人士称。
而赞成观点则认为,在金融危机的时候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提升金融系统的信用。另外,存款保险制度的长期缺失会在银行之间,尤其是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大银行与中小银行之间形成不平等。
“我们都是希望快点搞好,先把基本的制度建立起来,才能规范市场。”财政部一位官员称。王春霞 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