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团市委获悉,《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于近期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从事抢险救灾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志愿服务,或为国际性、全国性的体育赛会、文化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一规定在国内现有的志愿服务立法中尚属首创。
成立广州志愿服务基金会
《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要求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鼓励政策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鼓励和支持本辖区的志愿服务活动,并为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例》还规定成立广州市志愿服务基金会,明确资金来源包括社会捐赠、政府支持、基金增值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
六类服务须签订书面协议
《条例》特别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与接受志愿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连续三个月以上专职服务的;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组织志愿者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服务活动涉及外籍人员的;任何一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
志愿者服务时应佩戴标识
《条例》规定,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注册机构及其下属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予以认定。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佩戴志愿服务标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志愿服务、志愿者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的名义或者利用志愿服务标识,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注册志愿者可“储蓄服务”
《条例》规定,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应落实和保障注册志愿者的权益。探索和完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
安排志愿者赛事服务要买保险
《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与其年龄、身体状况、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等相适应。安排志愿者从事抢险救灾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志愿服务活动的,或者安排志愿者在国际性、全国性的体育赛会、文化活动举办期间,为该赛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志愿服务的有关当事人对购买该项保险另有约定的除外。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遭到接受志愿服务的单位、个人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侵害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协助志愿者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帮助志愿者维护合法权益。如果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没有购买,志愿者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第三方或者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无法查明、逃逸或者无赔偿能力的侵害,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志愿服务基金会应当给予资助。
公务员高校招考优先录取
《条例》要求,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在志愿者档案中记载志愿服务的时间和绩效评价,并将志愿服务的累计时间和绩效作为表彰志愿者的依据。
《条例》还规定政府可通过购买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的形式实施公益事业项目。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高等院校录取新生时,鼓励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和录取有志愿服务经历者。
立法解读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副会长、广东青年干部学院研究所所长谭建光教授:
从欧美国家、亚太地区、港澳地区的经验看,由于志愿服务对于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具有积极影响,受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各国对于志愿组织、志愿活动的支持经费占这些服务组织总费用的40%~60%。《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明确规定市、区政府对志愿服务要纳入规划并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具有很好的影响。
中山大学人类学系主任,教授、博导周大鸣:
《条例》有三大创新点:一是志愿服务的立法,进一步明确志愿服务的法律地位,保障志愿者及相关主体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二是对广州市志愿服务发展由民间自发活动到社会组织推动、从零星服务行为到公益文化普及、从个别人热心服务到社会支持网络形成整个过程的总结和提升。三是明确了广州市志愿服务体系行动模式。
中国志愿服务金奖获得者、广州十大杰出青年、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启智服务总队队长李森:
立法保障了志愿者组织的权利,也保障了志愿者的权益,例如《条例》明确规定向社会招募志愿者应当由志愿服务组织进行,这样防止一些商业公司以商业盈利为目的招募志愿者, 保障了志愿者不被滥用为免费劳动力。立法还明确了安排志愿者从事抢险救灾时需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