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每年春节前,深圳市都会掀起一股农民工退保潮。2007年深圳共有493.97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而退保的人数竟然高达83万人。(2月23日中央电视台报道)
农民工退保是一种无奈选择。表面上看,是因为养老保险属于“地方粮票”,无法在全国“通存通兑”,而其背后的实质问题,则正如中国社
科院研究所研究员唐钧所说,是“地方利益”在作怪。深圳市2007年退保87万人,即使按最低工资800元计算,企业每年为每个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也接近1000元,即使每个退保人平均只交了一年保险,也意味着一年里退保人就把8亿多元贡献给了地方社保。
深圳如此,全国其他地方也大致如此。地方政府对农民工退保大开绿灯,积极性很高,而对于养老保险转接,则有抵触意识,设定了很高的门槛。出现这样的问题,与养老保险的“地方统筹”政策不无关系,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养老保险制度明显不适应我国人口频繁流动的社会现实。
我国人口频繁流动始于上世纪80年代,而养老保险“地方统筹”政策的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是1999年制定发布的。这个时候,人口频繁流动早已是不可阻挡的社会潮流,而此时出台的法规却没有充分考虑到这种现实,仍秉承着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致使建立在这部法规基础上的养老保险“地方统筹”政策,从一开始实施就遭遇尴尬。由农民工参保的尴尬,我想到了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问题。我们尊重农民工,让他们享受市民待遇,他们的子女也可以到城市中小学上学了,很多地方政府把农民工子女上学纳入到了城市教育规划之中(如同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体系)。可是,农民工子女在城里上学是没问题的,但要想在城里参加中考、高考就绝对不行了,以至于其中的一些孩子最后无处参加高考。农民工是流动的,他们的子女也是流动的,可我们的相关政策却与这种社会现实明显不适应,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了,仍处于“不适应”状态。
人口频繁流动是我国当下最大的社会现实之一,可我们有多少政策滞后于这一现实,不能适应这一现实?几亿农民工是崛起中的社
会利益群体,这也是我国当下最大的社会现实之一,他们的“利益”问题解决不好,社会矛盾就无从根本化解,就会影响社会和谐,最终影响其他群体的利益,对此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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