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以财政补贴为杠杆,实现财政引导放大效应
吉林省是全国最早实行农业保险工作的省份之一,早在2004年就开始尝试探索建立农业保险机制,2007年又被确定为全国6个农业保险试点省份之一。目前,吉林省以财政补贴为杠杆,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农业保险运作模式。
省财政在直接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同时,还积极引导试点地区财政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配套补贴,三年来共引导带能动社会各界为农民保险提供补贴资金5000万元,大大减轻了参保农民的保费压力。省财政通过探索农业保险的防灾、防损功能,筹措专项资金300万元开展了参保农作物的防旱增雨工作,在抗雹减灾方面,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将灾害补偿和灾害发生前的减灾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探索建立了农业保险的防灾减灾体系,
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开展,保障了粮食生产安全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农业保险不仅在大灾之年可以提供生产自救资金和再生产资金,而且可以进一步调动农民发展种养两业的积极性,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具有重要作用。
吉林省农业保险通过对订单农户提供保险服务,不仅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还进一步促进了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一方面可以使农村金融部门的贷款风险得以有效分散和转移,另一方面,因为有了保险的保障,金融部门降低了农民贷款的门槛,使农民更加容易解决生产投入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