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后的承受
年初这场雨雪冰冻巨灾,让湖南省嘉禾县园艺场场长李曦亮几年的心血全部泡汤。他的果园里,碗口粗的杨梅树从树枝的分叉处折断。李曦亮指着一片片叶子下绿色的胚芽说:“这些本来今年夏天都将结果。”
2000年,李曦亮借了20万元,从浙江余姚引进1200株杨梅树,“光工人工资,就投入了14万元”。但回报也在杨梅树挂果后逐渐丰厚。正当他为杨梅树逐渐进入盛果期而高兴的时候,年初这场百年难遇的冰雪灾害,无情地将他的希望扑灭。
因为保险公司没有果树受灾险种,自己保险意识也不够,李曦亮只能默默承受灾害带来的巨大损失。
农业保险大有可为
面对灾害,默默承受未免太被动。其实,面对灾害,农业保险大有可为。“农业保险确实能让农民得实惠。”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江炳忠说。
但农业靠天吃饭,风险较大,保险公司作为企业,很多对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积极性并不高。
2007年底,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本来准备对油菜进行保险,因为种种原因,最后并没有实行,这让江炳忠大呼幸运。他估计,对油菜进行保险可收7000多万元的保费,但最终要赔2.4亿元。
“事实上,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非常大。” 江炳忠感慨道,不少养猪大户宁愿自己多出一点保费,都希望政府能够推出生猪保险。在他看来,农业保险走农户自己出一点,政府补贴一点的政策性保险路子是现实的选择。
尽快建立巨灾保险体系
“保费高了,农民不愿意,保费低了,保险公司不干,因此,农业保险面临尴尬境地。”湖南保监局副局长张霁明说,事实上,中国每年约有5亿多亩农作物受灾,占全国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4,农民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自然风险较大。
那么,面对巨灾,真的束手无策?
“单一、事后财政补助的农业灾害救助模式,不仅平均主义严重,容易引起资金挪用,更重要的是对灾害损失的补偿无异于杯水车薪。”张霁明告诉记者,全国1年的财政救灾资金不过几十亿元,可是一次大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少则几百亿元,多则几千亿元。
在张霁明看来,推行巨灾保险制度是当务之急、治本之策。“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由国家财政支持的中央政府主导型巨灾风险管理模式,财政承担了最主要的赈灾重建任务,风险管理成本和能力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另一方面,据统计,在我国,由自然灾害导致的经济损失中,保险公司承担的损失不超过5%,剩余的95%都要由个人和国家承担,保险这种社会化的风险损失承担机制在管理巨灾风险方面的作用还远未充分发挥出来。
因此,张霁明建议,必须尽快建立我国巨灾保险保障体系,管理巨灾风险。他说,应积极推进政策性农险的立法和相关制度的建设,建立农业保险补偿体制框架、再保险机制、明确保户的相关权利、各职能部门职责及公司的定位,通过法律法规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强制性,来保证农业保险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