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地震受灾影响相对严重的四川、甘肃、陕西、重庆四个地区中,除四川地区保费收入占全国的比重在内陆省份中略高,其余三个地区以及其他受灾地区的保费收入比重并不高,因此对保险公司整体赔付支出影响有限。
根据以往案例,预计此次地震的预估赔付主要包括死亡保障金额、重大疾病、意外伤残及医疗费用给付、企业财产附加险机器损失险、学生幼儿安康险、工程险和农房(长效)险、包含地震责任的财险赔付等险种。不过,震区保险投保情况不理想。我们预计,此次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在2-5亿元。由于我国目前地震险在地震多发区推广程度很低,灾区包含地震责任的财险占总财险比重不高,因此寿险的赔付额可能超过财险的赔付额,但整体赔付额较低,对中国人寿、中国太保业绩影响不大,对收入多元化的中国平安业绩影响更小。
目前,保监会已经允许保险公司承保地震险。2001年10月保监会下发的《企业财产保险扩展地震责任指导原则》,放宽了保险公司承保地震风险的限制。不过,由于承保风险太大,保险公司一般不主动向客户推荐地震附加险。我们预计,此次灾区也没有大面积投保具备地震保障的农房险。
在地震灾害比较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国际通行做法是并不推动地震险的商业化运作,而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合作设立地震保险基金,予以财政支持和税收方面的优惠,并通过国际再保险公司寻求风险的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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