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昨天向消费者发出投保新型人身险产品风险提示,不要把此类保险产品混同于银行存款或者基金。
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据保监会介绍,某些保险公司营销员和银行代理机构的销售人员通过夸大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收益率,套用“本金”、“利率”等概念,混淆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用隐瞒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各项费用扣除情况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保监会特别强调:“新型人身险产品本质上均属于保险产品,不宜将兼具保险保障和投资功能的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等金融产品的收益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把保险产品混同于银行存款或者基金。”
保监会提醒消费者,分红险的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可分配的红利是不确定的。而投连险的实际投资收益可能赢利或亏损,投保人承担全部投资风险,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用于投资,而是要扣除初始费用或在进入投资账户时收取买入卖出差价,而进入投资账户后也可能发生一定的费用支出。此外,万能险产品结算利率设有保证利率,超过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或者通过银行等专业代理机构购买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产品,有权利要求销售人员出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一旦发现保险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销售误导问题,消费者应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语音证据,以便维护消费者自己的权益。保监会称,消费者可以向保险公司反映,也可以向中国保监会及各保监局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