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已草拟完毕《投资境外保险机构管理办法》并开始就此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按照征求意见稿,不仅国内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或投资保险机构要依照该办法,非保险企业在境外设立或投资保险机构也要受到该办法约束。 境内保险公司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或投资保险机构,均要求具有合法的外汇资金来源。对境内保险公司要求开业2年以上,最近2年经营稳定、满足偿付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健全,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对境内非保险机构要求其财务状况良好。中国保监会主要通过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对境内保险公司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或投资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境内机构在境外设立或投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中介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代表机构都应遵守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