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现在的学习力就是未来的竞争力!玉米田保险学习网为您的成长加油!
网上视频学习
网上音频学习
保险增员秘诀
保险行销秘诀
个人成长秘诀
保险管理秘诀
保险培训秘诀
会员下载频道
客户服务频道
经纪财产频道
保险聚焦频道
保险知识世界
展业服务产品
玉米田开心地
精英会员门店
保险精英论坛
新闻中心 首页
强 力 搜 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阅 读 排 行
优 秀 广 告
会员免费门店申请
网上视频学习
玉米田电子书
推 荐 阅 读
合 作 网 站
 现在位置:首页 -> 国事保险要文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分A,B,C三类监管
作者:俞燕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日期: 阅读次数:
文字 〖字体: 〗 双击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为了规范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经营活动,上周五,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兼业代理机构划分A、B、C三类,实行分类监管。


  2006年10月,保监会出台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试点办法》(下称《办法》),对保险兼业代理监管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并在北京和辽宁两地先行试点。时隔不到两年,《办法》根据新的发展形势进行了修订。

  征求意见稿所称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指在从事自身主业的同时,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向保险公司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的机构。除申请保险公司之间相互代理保险业务外,申请单位的名称或字号中含有“保险”字样的,一律不予批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保监会正在推行的分类监管原则,也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监管上予以体现。保监会根据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质的不同,将许可证划分为A、B、C三类,不同等级有不同的申请条件。

  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A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应具备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住所所在地的省级行政辖区内拟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不少于5个等条件。申请B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则应具备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不低于50万元、取得至少1家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委托意向书》等条件。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没有注册资本要件,但应具备取得1家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委托意向书》,以及申请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范围与主业直接相关等条件。

  保监会还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建立代理关系的数量实行分类管理,要求与同一家A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建立代理关系的保险公司数量不限,与同一家B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建立代理关系的保险公司数量不得超过5家,与同一家C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建立代理关系的保险公司数量则不得超过1家。

  此外,在保证金缴存、许可证有效期、资格延续、报表报送、培训、监管费的缴纳等方面,保监会针对A、B、C三类机构有不同的监管要求。

  对照《办法》可以发现,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强化和细化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制定了极其详细的规定。

  以银邮为主的保险兼业代理渠道,一向是保费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2008年第一季度中介市场发展报告》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共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45173家,兼业代理机构业务发展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实现保费收入1283.64亿元,同比猛增104.85%

 上篇文章: 信诚人寿投连险各帐户价格评估

  下篇文章:已经没有了
 相关文章:
 
  • 保监会:保险兼业代理监管有待加强
  • [保险]甘肃注销557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 有效期限届满 上海注销56家保险兼业代理
  • 业务陷入低谷 内蒙古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叫苦
  • 北京保监局发布保险兼业代理试点办法实施细则
  • 保险兼业代理监管制度进行重大改革试点 北京辽宁两地先行
  • 保险兼业代理人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问题咨询 | 合作代理 | 软件下载 | 注册帮助 | 汇款方式
      玉米田版权所有,受法律保护 粤ICP备05047055号
      Email:ymt@ymt-mdrt.com 电话:020-84588202 传真:020-34500159
      玉米田服务,只要您高兴
    网络实名:玉米田 通用网址:保网  中文域名:www.保险网.com  域名:www.ymt-mdrt.comwww.bx365.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