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虽然冰冷,但数字却也在冷静地提醒人们,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5月29日12时,汶川地震造成68516人遇难,365399人受伤。同时保险业截至28日共接到地震相关保险报案21.7万件,初步核实被保险人死亡1.5万人,伤残1945人,被保险房屋倒塌4.29万间,已付赔款1.35亿元,比5月27日增加602万元。其中,人身保险已赔付8095.6万元,财产保险已赔付5448.3万元。
与政府对这次灾难的快速应对相比,保险业的速度也非常值得肯定,包括针对灾难特点,在保单毁损、投保人身份确定上,都采取了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在这次考验面前,保险公司的应急处理能力可以打个比较高的分数。
保险赔付在与日俱增,但由于受灾严重的地区多为偏远山区,投保率非常低下,未来可能增加的遇难人中,投保的几率将更加微小。
与巨大的损失相比,奔走在第一线的很多保险理赔人员非常无奈,在灾区群众最需要保障的时候,保险却不能用自身的强大理赔能力去帮助他们,只能通过捐款、捐赠这些非“保险专业”的手段。
在这次灾难应对中,保险业除了值得称赞的速度、积极、热心等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这次地震又“震”出了保险业以前存在的哪些顽疾?我们希望在震后来冷静的思考这些问题。为此记者走访了专家、学者、保险公司高层以及在台湾地区有丰富经验的资深人士,来从不同角度给予深入解读。
赠送保险有违“契约精神”
地震发生后,保险业除了捐款捐物,还像其他行业一样,利用自身的优势捐起了保险,保障对象主要是奔赴灾区的武警官兵、医护人员、记者等相关工作人员。由于意外险大多保额较高,捐出的数字看上去颇为壮观,各家保险公司也着力宣传。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在接受理财周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这次地震让保险业需冷静思考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应尽快建立巨灾保险;第二个问题是保险公司热情地捐赠保险,且有通融赔付的做法,违背了‘契约精神’。”
保险产品不同于帐篷、药品等物资,是非有形的产品,其本质是负债。就像银行不可能赠送银行存款一样,对于同是金融行业的保险来说,赠送此类产品违背了契约精神。
保险的原理是利用大数法则,集合众人的力量,组织一个公共基金,来赔偿少数人的意外损失。这些奔赴一线的人员发生风险的概率大大多于平常,此刻赠送保险,无疑在拿所有投保人的公共基金在做投入,侵犯的是所有投保人的利益。
除了赠送保险这一行为,还有一个看似宽松的做法也不合“契约精神”。由于某些险种对地震有除外责任,部分保险公司出于好意,做出了“通融赔付”,即临时放宽了保障范围,对受地震灾害的投保人给予了理赔。
郝演苏认为,在保险理赔中,均是按照合同条款行事,过往因此发生的理赔纠纷也不在少数,这次地震虽然情况特殊,可保险公司采取这种办法,无异于带头说明“保险合同可以人为化修改”。不光此次地震的受灾者是痛苦的,几乎每个进行保险理赔的客户都是发生了灾难和意外才和保险公司去理赔的。如果仅仅因为这次地震影响大,为了树立形象而放宽理赔范围的话,无疑是不公平的。
郝演苏认为,其实保险公司完全可以采取“定向捐赠”的做法帮助受灾群众。把这种非理性的捐赠保险产品、放宽理赔条件改为直接捐赠给客户,强调款项属于捐赠,而非保险赔偿。这种做法的意义不仅宣传了保险的理念、树立了公司形象,更重要的是维护了“契约精神”的严肃性。
房贷险缺失反映的是
银行与保险制约机制不足
这次地震导致大量房屋倒塌,而房贷险承保中地震责任又是除外的,导致很多人对房贷险产生了质疑。
根据我国保险业通行的《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由“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所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房屋参保后,由火灾、爆炸、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但由地震、战争、核子辐射或污染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不在行业保险范围内。
虽然房贷险缴费的是个人,可大多是因为银行强制其先投保才放贷而形成的购买。郝演苏认为,银行强制个人投保的初衷,是保障银行能收回贷款,最终保障的还是银行利益。从机制上说,如果银行能通过行业的力量在保障条款上对保险业提出压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保险产品的完善。因为即便是财产险,也并不是完全把地震排除在外,这并不是保险的盲点。
偏远地区也不应成为“保险盲区”
一说起此次地震保险赔付率低,往往就归咎于偏远贫穷。难道保险天生就是把穷人排除在外的吗?
答案是否定的。
据来自台湾地区的中美大都会人寿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张简志汉介绍,在台湾地区较为贫穷的县乡,百姓的保障通常由当地政府在做。政府出资或与村民共同出资,为全村人投保基础的团体意外险、意外伤害险,保费低廉,但保额很高。
灾害发生时,政府只需要监督保险公司理赔即可,大量的赔付资金由保险公司支付。
目前这种操作方法在大陆实行的主要障碍,一是各级政府部门没有这个意识,二是从现行法律上来讲实行不通。首先保险法规定,投保必须由被保险人签名,让一个村子几千人来签名就是个实际问题。其次,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要有法律意义上的保险利益,而现状是作为投保人的当地政府与作为被保险人的村民,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保险利益,这也限制了政府投保的可能性。
不过能繁母猪保险的推行,也是一种成功的借鉴。政府采取直接补贴的形式,60元的保费,由农户交12元,其余48元由各级政府补贴。在雪灾中,很多受损农户得到了保险赔偿。但能繁母猪保险属于财产险,人身险如果补贴到个人来投保,保费相应要比按照团体险购买高一些。到底是修改相应法规,还是暂时按照补贴到个人的方式,还要看相关监管部门的推动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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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保险通常可以覆盖巨灾损失的40%-50%,欧洲的比例为20%-25%,亚洲只有4%。在地震多发的日本,东京约20%左右,东京以外的地方约为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