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加拿大发布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研究报告,研究的是当年各个品牌汽车的被盗情况。该报告通过数据比较发现,1999年款、2000年款本田思域两门车等10款车型排在了被盗榜的前十名。该报告同时发现,排前10名最受偷车贼欢迎的汽车,都没有安装符合加拿大国家标准ULC-S338/98的电子熄火防盗装置。同时,该报告提醒车主及时安装电子防盗装置,以避免爱车被盗。这个报告每年都会定期发布,吸引了众多读者和消费者的注意,影响很大。很有意思的是,发布这个报告的,不是交管部门、也不是汽车协会,而是加拿大保险局。
加拿大保险局也就是IBC(Insurance BureauofCanada)。尽管称为保险局,IBC并不是加拿大保险业的监管部门,也不为所有保险公司服务。加拿大保险局成立于1964年,是为加拿大家财险、企财险、机动车保险服务的一个机构。在这三个领域内,其会员公司的市场份额占到了95%(国有保险公司除外)。
加拿大保险局实际上扮演了行业协会的角色,致力于研究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积极为会员公司的发展创造机会,努力满足会员公司的需求,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险局代表所有会员公司的利益,通过各种途径游说联邦政府及地方政府,以保证各项政策的变化都能给保险公司及被保险人带来收益。同时,加拿大保险局通过各个环节,加强保险的宣传,增强消费者对家财险、企财险、机动车保险的了解。保险局在全加拿大设置了五个客户服务中心,由多名受过专职培训并对加拿大保险市场非常熟悉的业务专家对消费者提供咨询和服务。加强保险宣传,提高消费者的保险意识,是对保险业发展至关重要的环节。但是,由于这些行为具有极强的外部性,因此单个保险公司都不会积极主动地去做。但是,通过保险局,这就衍变成一个集体行为,也就使其变成了现实。
加拿大是一个暴风雪发生频率比较高的国家,而保险局每年都要通过各种途径向所有居民发布暴风雪警报,提醒居民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尽量降低可能造成的损失。2007年11月,保险局又在进入冬季前开始对暴风雪的预防进行宣传,介绍各种可能造成损失的潜在风险,并提出各种应对方案。在努力减少交通事故方面,加拿大保险局也做了很多工作。
长期以来,保险局一直从事分析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研究。通过研究,他们发现人们在驾驶中有很多不良习惯,包括:接打电话、吃东西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是酿成车祸的重要原因。因此,加拿大保险局在各种场合都提醒驾驶者放弃这些不良习惯,提倡安全驾车。在大面积宣传的同时,保险局也积极促进相关方面的立法,使得加拿大通过了多项保证安全驾驶的法规。此外,保险局每年都要组织对驾驶者进行安全教育,并游说政府部门也开展了相关方面的工作。为提高驾车人参加安全教育的积极性,保险局说服保险公司对完成安全驾驶教育的投保人提供车险折扣。经过了保险局的不懈努力,加拿大的交通事故率有了明显的下降。
可见,这些工作不仅对保险业做出了贡献,也为全社会做出了贡献。
加拿大保险局的这些工作可以引发我们对保险业社会责任的思考。保险业是一个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其对社会最突出的贡献就是提供风险管理的工具。作为风险管理的专家,保险业不能仅将自己的职能局限在事后的补偿上,否则保险就变成了一种消极的风险管理手段。作为社会稳定的阀门,保险业承担着社会管理的功能。只有充分发挥保险业风险管理的专长,为全社会的风险管理献计献策,努力减少可能造成损失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才能更好地发挥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在事故频繁的行业,比如:交通业、煤矿业等等,保险业不仅要积极提供保险保障,更要发挥自身风险管理的优势,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少人身伤亡和事故损失。保险业应该充分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在更多的舞台上做出更重要的贡献,真正的做到社会稳定的安全阀。
尽管作为保险公司利益的代表,加拿大保险局也同时做了大量保证投保人利益的工作。
在加拿大保险局的网页上,有一个很醒目的部分,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个栏目详细介绍了投保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和途径。此外,加拿大在全国的五个客户服务中心,也可以随时为投保人提供各种咨询服务。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有疑问,或者对保险公司的服务有争议,都可以向这里进行咨询。表面看来,加拿大保险局对消费者进行维权宣传,就是为投保人提供与保险公司进行斗争的武器,是和保险公司站在了对立的立场上,不符合保险公司利益代表的身份。
其实,积极维护消费者利益,才是真正维护保险业的利益。与其说保险销售的是产品,不如说是投保人的信任。只有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保障,才能使消费者对保险产生信任,而这正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石。更进一步讲,积极维护投保人利益,为投保人提供安全、优质的保险保障,又何尝不是保险业的社会责任呢?现实生活中,总会有些保险公司以保险业是一个特殊行业为借口而采用各种方式变相侵犯消费者权益。其实,这种行为是极其错误的。不能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保险业就没有履行这个行业的社会责任。一个不能履行自身责任的行业,怎么可能得到消费者的完全信任呢?
作为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的一个特殊行业,保险业应该努力尽到自身的社会责任。一方面,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到社会风险管理中,通过各种方式,努力减少社会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可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提高保险业声誉,有利于保险需求的进一步开发;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减少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就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可见,履行社会责任可以促进保险业更好的发展,二者是内在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