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6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省委、省政府确定在前期25个县(市、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新增济南市长清区等35个试点县(市、区),使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扩大到60个。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新增加安华农业保险山东分公司和太平洋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作为承保单位。各试点险种的承保期限为2008年,试点险种为小麦、玉米、棉花等。承保面积根据设区市和试点县(市、区)政府的安排,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应保尽保。
关于扶持政策,首先对投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通知》指出,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对小麦、玉米、棉花保险的保费,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余20%由农户自担。补贴资金由中央、省、设区市、试点县(市、区)按比例分担。对列入30个经济强县的试点地区,中央、省级财政承担50%,市级(含市,下同)以下财政承担30%;对列入30个欠发达县的试点地区,中央、省级财政承担70%,市级以下财政承担10%;其他地区,中央、省级财政承担60%,市级以下财政承担20%。
关于保险运作,《通知》指出,在正常年景下,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履行赔付责任;当试点县(市、区)出现农业巨灾损失时,报经省政府同意,赔付总额实行3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