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陈岩、通讯员申绍群、实习生赵玉)由人保财险湖北分公司独家承担的农村住房保险日前全面启动。湖北省民政厅与省保监局昨发通知要求,实行“三公开”、“三到户”原则,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费由财政负担,是党和政府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众的一项福利。省民政厅、省保监局要求,按照“三公开”(惠民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和理赔情况公开)、“三到户”(宣传到户,保单凭证到户和赔款到户)原则,做好农房保险工作。
农房保险面向农村“两属两户”(持证的农村军属、烈属和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保险金额为每户3000元,保险费率3‰,每户每年保险费9元。保险费由省、县两级财政负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70%,即每户6.3元;县(市、区)财政承担30%,即每户2.7元。
据悉,本月25日前,各地将完成承保出单工作,然后,由县(市、区)人保财险公司将已签订的法定保单汇总,送同级民政部门审核后,再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对经审核符合政策性规定和要求的,核拨县(市、区)财政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然后由省财政厅据实核拨应由省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