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关于下达200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自治区保费补贴计划的通知》的下发,出台月余的《宁夏200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正式进入操作阶段,这是我区首次出台政策性农业保险。
试点险种:种植业主要包括设施农业、小麦、水稻、玉米、压砂西瓜、脱水蔬菜、葡萄、苹果;养殖业主要包括能繁母猪、成年奶牛和后备奶牛。
试点范围:设施农业:中部干旱带及南部山区8县(不包括泾源县)、银川市三区、贺兰县、永宁县、吴忠市利通区、中卫市城区、农垦局连湖农场;小麦:平罗县、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青铜峡市、中宁县、农垦局国营农场;水稻:平罗县、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青铜峡市、农垦局国营农场。
保费:小麦每亩15元,水稻每亩24元,日光温棚平均每亩320元,大中型移动温棚每亩84元。其中种植业投保人自己负担30%,养殖业投保人自筹40%,能繁母猪投保人自筹20%。
投保范围:为生长正常和管理规范的农业产品,保险期从产品种植出苗起至产品成熟收获止,养殖业保险期一年。补贴保险的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重大病害所导致的投保农作物灾害损失和动物的直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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