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一般由保险公司定损,由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纠纷不断。目前,保险公估作为独立于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第三方,正越来越多地介入保险理赔定损环节。
投保人大多不识
“保险公估?没听说过。”昨天记者询问多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几乎没有人了解保险公估。的确,与保险公司相比,保险公估机构还是新生事物,我省2002年成立首家保险公估机构,目前省内共有15家保险公估公司。“保险公估机构吃的是技术饭,主要负责理赔环节的估损,必须用自己的专业水准让保险公司、被保险人都心服口服。”我省首家保险公估公司——— 光政公估总经理李进美告诉记者,目前公估机构正在越来越多地介入财产保险理赔定损,比如说车险案件,交通事故不仅造成车辆受损,很多情况下还要估算车辆运载货物的损失,以及由于撞车造成的其他公共财产、私人财产损失;如果是火灾或水灾造成保险标的损伤,估算起来更为复杂。保险公估机构必须网罗各种各样的技术专家,这些专家有的是专业公估师,有些则是业余的,公估机构需要时随叫随到。
微利经营生存艰难
保险公估机构可以接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任何一方的委托,其参与估损的目的是让理赔更合理,更客观,以维护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双方的利益。但事实上,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大多不了解保险公估,委托公估机构的都是保险公司,有些小型保险公司为降低成本,甚至取消了查勘定损人员,定损全部由公估机构完成。
多家保险公估机构反映,由于公估服务的费用完全由市场定价,各家公估公司之间的竞争导致服务费不断下降,加上保险公司常常拖欠费用,公估机构大多是微利经营,生存艰难。
向保险公司收服务费,公估机构会不会偏向保险公司?部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公估机构能否保持中立、公正提出质疑。我市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板刘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为自己的卖场投保了财产损失险,保额是350万元,不久前卖场着火,保险公司请公估机构估损,公估机构先是定损100万元,刘先生表示不满,公估机构又给加了100万元,“让人感觉没正经事”。
在探索中发展
作为保险中介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我省15家保险公估机构日常接受山东保监局监管。山东保监局中介监管处处长魏竹勇告诉记者,保险公估在保险理赔定损中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在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中的信誉应该是其发展的基础,这项业务会在探索中逐步走向成熟,国家将来或许会出台公估收费的指导意见,但主要还是靠市场机制调节。如果公估机构在估损中不能够公正客观,保监局在接到举报后,会根据调查情况对其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