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内地投保人来说,购买“地下保单”存在很多不可控的风险。首先是保单无效的风险;其次投资收益率被夸大,回报并不见得都能兑现;缴纳保费后很难鉴别保单和保费收据的真伪 ]
非法商业保险机构和非法商业保险业务活动其实离大家并不遥远。保监会于日前下发通知称,近来,非法保险活动在我国部分地区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甚至出现蔓延势头;并表示,非法保险活动具有手段隐蔽、欺骗性强、涉及面广、蔓延速度快等特点,严重干扰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损害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投保人来说,非法商业保险机构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是比较难辨别的。在和所谓的某保险公司代理人接触过程中,个人很难在短时间内判断这家公司是否是真实存在或者是否被允许在相关地区开展业务。
这些非法的商业保险机构和商业保险活动,往往打出了“高保障”、“高回报”的旗号,在资本市场不断下滑,以及高于正规保险公司同类产品收益率的诱惑面前,不少人会偏听偏信,以为捡到了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结果到头来发现自己掉进了可怕的陷阱。
那么,究竟什么是“非法的商业保险机构和商业保险活动”?
来自保险业监管部门的权威解释是,对于非法商业保险机构的认定,是指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的下列机构:包括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设立的以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为名的非法机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设立的,不以保险机构为名,但实质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的机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非法商业保险机构;非法商业保险机构的筹备组织,视为非法商业保险机构。
而对于非法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的认定,则是指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从事下列活动:包括向社会公众收取保险费,并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责任的保险业务活动;以保险费以外的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中含有保险金赔偿、给付责任或者其他类似风险保障责任的活动;以及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非法商业保险业务活动。
这几年一直被热议的“地下保单”可能最有代表性。“地下保单”一直以来都是被打击的对象,但是屡禁不止。一些公司安排或者组织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开产品说明会或者推介会,安排或者组织境外保险机构人员到境内推销保险单,安排或者组织境内居民在境内或者到境外办理投保手续等,而这些手段均已被保险监管部门明确列为非法。
对于内地投保人来说,购买“地下保单”存在很多不可控的风险。首先是保单无效的风险。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境外保单的争议很可能无法适用于内地法律,也就无法受到内地法律的保护。因此,内地居民在内地签署投保单,如若发生保险事故到境外去索赔,境外保险公司有可能会以投保人未到当地办理投保手续为理由否认保险合同的效力。
“地下保单”之所以比较吸引人,主要是其投资收益率被夸大,但其回报并不见得都能兑现。部分境外保险公司的长期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比境内保险公司高,但所支付的佣金、收取的管理费,一般也比境内保险公司高。绝大多数产品为分红、投连和万能险,投保人最终得到的实际回报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而这是不确定的。
内地投保人购买“地下保单”面临的风险还包括,缴纳保费后很难鉴别所收到的保单和保费收据的真伪。即使是真正推销境外保险的营销员,由于他们在内地不受监管,在境外也不算规范操作,不仅资质难以保证,还可能会误导、欺骗投保人,借故多收保费,侵吞和克扣赔款,服务也难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