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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投资基建拟设8%上限
作者:不详来源:信息时报 更新日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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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正在酝酿险资投资范围的进一步放宽,日前,险资投资基础设施有关细则浮出水面,投资上限为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8%,其中5%为债权投资计划,3%为股权投资计划。业内人士表示,以往险资只采用特批形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细则公布后,险资将通过常规渠道进入基建领域,在股市投资风险加大的同时,有利于保险资金的优化配置。


  投资范围扩大

  据悉,保监会是在日前召开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闭门会议上下发的有关细则讨论稿,其中确定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的具体投资比例为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8%,其中,债权投资计划的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5%,股权投资计划的上限将是上季末总资产的3%。

  早在2006年3月,保监会就发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规定寿险公司投资不得超过上季度末总资产的5%,财险公司投资不得超过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同时,保险公司只能以信托形式将保险资金投入基础设施项目。

  即将实施的细则讨论稿中,将按照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分类,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将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

  业内人士分析,细则的出台将扩大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范围,而基础设施较为稳健的投资回报已经吸引了保险公司的视线。

  单笔投资不超20亿

  按照讨论稿要求,债权投资同一偿债主体不得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且占单一项目总投资额比例不得高于40%,即不能单独做一个项目。同时,为了防止一个计划由同一个保险集团投资带来的风险,同一集团以及下设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关联方合计不超过60%,至少向非关联第三方募集40%。

  在人员设置方面,保险公司自行投资债权投资计划,须具有专业管理人员20人以上。而专门事业部从事债券投资计划的专职人员,必须有相应投资、信贷、法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经验,且不少于25人。同时,对于风险责任问题,将实行专业项目投资问责制,项目经理将追究终身责任。

  据悉,关于股权投资的细则仍在制定中。

  基建回报率达10%以上

  上半年,随着股市风险的加大,保险资金投资股票的比例降为10.7%,银行存款、债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依次为25.8%、53.6%、6.9%,更多的投资集中在银行存款和债券上,显现出险资对低风险投资的诉求。

  业内人士表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周期长、收益稳定,适合保险公司负债资金运用对安全性、收益性、支付的确定性的要求,在国外成熟保险市场上,这一领域的投资比例一般可以达到10%~20%。据悉,国内大多数基础设施项目属于政府项目,多数项目回报率可以达到10%~15%。

  中国人寿、平安保险有关高层曾在公开场合透露,将在基础设施项目上寻找更多的投资机会,太平洋保险也在筹备几只上海基础设施领域的债权投资计划。

  按照上述细则,以上半年保险资产总额3.02万亿元估算,债权投资比例为5%,则投资总额可达到1510亿元,股权投资比例为3%,可以达到9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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