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保监局了解到,近日本市出台了《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市场退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保险中介退出保险市场提出了具体要求。
按照刚刚出台的《办法》规定,保险中介机构退市之前必须和保险监管部门“打招呼”。专业的保险中介机构出现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等情况的,可以申请退出市场。
此外,如果保险中介机构出现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没有申请换发;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保险监管部门依法不予换发;营业执照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连续6个月未开展保险中介主营业务;许可证依法被撤回或者吊销等情况,保险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为了防止某些中介机构“拍屁股走人”,《办法》要求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被强制要求退出市场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清算,并向青岛保监局提交清算报告、许可证原件以及青岛保监局规定的其他材料。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向青岛保监局提交申请文件、清算方案、关于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相关文件、许可证原件、保险代理机构应提交被代理保险公司出具的收回各种单证等材料。
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因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退出市场,可以申请动用营业保证金。
青岛出台相应办法 保险中介退市要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