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中国保监会召开了保险中介监管工作会议。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表示,下一步保险中介监管工作的一个工作重点是,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和防控中介市场突出风险。
在这个工作会议上,陈文辉还部署了下半年保险中介市场摸底普查工作方案。
陈文辉强调,要建立完善预防风险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之有效的机制。要完善立法,争取在《保险法》修订草案中增加打击保险中介机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内容。同时,要建立预警机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与公安、银监、证监、工商、税务等部委的沟通合作,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把中介监管的主要资源和精力放在关注市场,关注风险上来。”他说。
就下半年的保险中介市场摸底普查工作,陈文辉表示,这次摸底普查对象包括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兼业代理机构、保险公司、以及获得认可从事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机构。
他说,对专业中介机构,主要普查法人机构日常经营的合规性、财务业务数据的真实性、业务发展的持续性。重点检查保险中介机构中是否存在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印制保单,刻制保险公司印章,变相非法集资,虚开保险中介专用发票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对兼业代理机构,主要普查日常经营活动。对继续教育机构,主要掌握中国保监会及保监局认证的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培训对象、培训效果、培训内容等。
在昨天的会议上,陈文辉特别强调,保险中介风险涉及面广,对整个保险行业潜在冲击大、影响恶劣、危害性大,如得不到及时遏制,可能蔓延成为行业风险;同时,保险中介机构资本实力不强,对保险消费者的责任承担能力较差。这些特点使得保险中介市场风险的外溢性、传导性非常强。一旦出现问题,其风险管控和危机处理难度更大。
就管控保险中介风险,陈文辉表示,保险中介市场的规范离不开保险公司对中介业务的有效管控。要理顺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关系,重点研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加强保险公司对保险中介业务的管控职责。一是要突出强调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业务行为的管理责任,督促保险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完善对保险代理人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二是完善法律,将加大对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管理失责的惩处力度这一指导思想体现到法律上,保证监管有法可依。三是加强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