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利用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在汽车维修企业和保险业界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一些不良修车企业主和车主甚至保险公司内的个别工作人员沆瀣一气,为骗取保险理赔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

漫画/黄嵘
【手段一】
找人假扮驾驶员顶缸骗保
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隐瞒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车主主动或者在汽修企业的“指导”下,找人假扮驾驶员,以规避保险合同中相对应的免责条款,成为目前常见的车辆保险诈骗手法之一。
【手段二】
“小伤”撞成“大伤”骗高额保费
有的交通事故中,车辆仅是轻微擦伤,一些汽修企业便以免费修好为“诱饵”,让车主委托其全权代办保险索赔。拿着车主的驾驶证、行驶证、保单等材料,这些汽修企业就可以大做文章了,例如先将车开出去再制造一次事故,让“小伤变大伤”,在维修时以次充好;甚至与保险人员串通或利用保险人员懈怠职守之机,夸大车辆“伤情”,诈取更多保险金。
市民陈小姐刚买了一辆本田雅阁,2007年2月某天,她开车门时不小心撞凹了一小块,便把车送到离家不远的汽车修理厂。修理厂负责人热情接待了她,并说可以为其代办向保险公司索赔事宜,让她留下相关证件。
第2日,陈小姐路过修理厂,想去看看车的修理进度,可让她愕然的是,原本毫发未损的车前盖被砸得破烂不堪,就像刚发生了重大撞车事故……她才了解到,原来该修理厂以此向保险公司索赔了高达数千元的保险赔款,是车门撞坏的赔偿金的十几倍。
【手段三】
上路造车祸重复索赔
一些汽修企业或车主还可能利用不同责任方的保险公司重复索赔,他们深知,赔偿数额不大,保险公司就不会启动调查机制,加上保险公司之间资源不共享,又或有保险从业人员暗中“协助”,骗局很难被揭穿。例如,车主于某驾驶的车(A车)被B车追尾,B车应负全部责任,A车、B车车损均由B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获赔后,于某让修理厂在修理前把A车开出去再“造”一个单方事故,让A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再赔一遍。于是,于某撞一次车获得两次赔偿。
【手段四】
“自导自演”假事故骗保
一些车主、不良汽修企业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例如,一辆车的有些部件快报废了,车主就故意制造一起事故,让汽修企业在维修时顺便更换,费用则由保险公司“埋单”。又如,明明是单方责任事故,找一部车伪造双方事故,或者本不属于保险范围事后制造事故骗取修理金等等。
例如,车主郭某在汽车修理厂为自己的公爵王轿车换上废旧的保险杠等部件后,载着朋友张某(该汽修厂老板)上路,故意撞上路边大石,造成车辆前部严重受损,然后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说,因避让醉酒的人而撞车。公爵王轿车被拖回汽修厂修理,换上刚刚拆下的部件,保险公司却赔付了更换新部件的费用。
这并非两人第一次合作,司法部门查明,张某先后参与故意制造交通事故3次,骗取保险公司赔款49902元;郭某参与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两次,骗取保险公司赔款40302元。
见招拆招》》》
业内人士出招——保险公司共设骗保“黑名单”
骗取交通事故保险现象之所以屡有发生,主要是目前的防范机制让心怀叵测的人有可乘之机,如何应对防范骗保,业内人士纷纷提出他们的看法。
一、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通过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保险代理人、现场勘验人员的职业责任意识。同时应当加强事故现场勘验的技术手段,在勘查、估损、赔付等环节中严格监督管理,防止保险代理人、汽修企业利用漏洞骗保。
二、加强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各保险公司可以建立一个互通平台,互相沟通赔付记录,以避免同一起事故两个保险公司同时理赔。互相通报查证骗保属实的案件,建立共同的“黑名单”,“上榜”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或投保时,保险公司将对其严加审核或是拒保。
三、加强对骗保行为的打击威慑:保险公司对骗保者的调查、询问往往无法攻破他们的心理防线,例如顶缸者如果死不认账,保险公司往往束手无策。如果有公安机关的介入,骗保者往往无所遁形。
四、加强对汽修企业的监管:对所有汽修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对有骗保不良记录的汽修厂取消其理赔车辆的维修资格。
五、车主也应加强防范:遭遇交通事故应选择信誉良好的汽修企业维修,妥善保管行驶证、驾驶证等重要证件,尽量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并亲自办理索赔事宜。车辆维修期间,随时关注车辆修理情况,小问题尽可能不要把车放在维修厂过夜。主动远离骗保事件,否则必将害人又害己。
典型案例》》》
可疑血迹让“顶缸戏”穿帮
肇事后四人勾结骗保,面临法律惩处
这是一起典型的交通事故骗保案。酒后驾车的交通肇事驾驶员为骗取保险公司赔偿,与人合谋上演一出顶缸戏。交警部门介入调查,终于弄清案件真相,骗保者好处没捞着,还将面临法律的惩处。
顶缸者心理防线崩溃
在交警直属二大队的一间办公室里,交警正在询问一位交通事故当事驾驶员车祸现场情况。
交警没有直奔主题,而是问道:“你知道保险诈骗罪吗?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顶缸,本来不关他的事,却为了私利替人背黑锅,以至触犯刑律成为保险诈骗罪的共犯,真不值啊!”这几句“题外话”在驾驶员甘某勇听来却如磅磅重锤,他不禁冷汗淋漓。交警没有停下来:“骗保金额超过5万元就算‘数额巨大’,按刑法规定应判五到十年,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民警顿了顿,看着甘某勇:“车撞得挺严重的吧?听保险公司的人说修好需要6万元左右呢。”
这时,甘某勇突然觉得自己崩溃了,原本以为做足准备的心理防线一下子就被瓦解了。他嗫喏着,“现在说可以从宽处理吗?”“当然。”在得到交警的肯定答复后,他交代了与林某、柯某明、周某雁串通顶缸骗保的过程。
凌晨车祸拉开顶缸案序幕
时间回到8月10日凌晨2时许,一辆黑色轿车在仙岳路上飞驰,驾车的林某歪着头看副驾驶座上的人发短信,突然一辆车变更车道,林某往右急打方向,只听“嘭”一声巨响,黑色轿车撞上隔离带后翻了个“底朝天”。不一会,两名男子挣扎着从车内爬出,他们似乎受了点伤,空气中隐约弥漫着酒气……“怎么办?我喝了酒,如果报警,交警肯定要按酒后驾车处理,还是自己找人修吧”林某一时手足无措。
“酒后驾车保险一分都不赔,不如找个人来替……”一阵低语后,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柯某明掏出手机:“阿甘(即甘某勇)吗?你马上来,我朋友喝酒开车,车翻了,快来帮忙处理。”林某也赶紧打电话让妻子周某雁来,接着又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甘某勇很快赶到,柯某明向他交代了一番,“行,行,你手受伤了,去包一下吧。”甘某勇满口答应,林某和柯某明离开了事故现场。不一会,周某雁也到了,甘某勇迎上去,两人串起“台词”:“就说我们是亲戚,车子是你借给我的……”“那就说……”两人还在商议,保险勘查人员就来了。
保险勘查人员发现有可疑
保险勘查人员在受损严重的副驾驶座一侧顶部发现了一些血迹,判断是翻车后沾染上的,令人费解的是,甘某勇却坚称事故发生时仅他一人在车内,可他毫发无损。询问血迹哪来的,甘某勇一问三不知。在车祸现场,甘某勇和周某雁都接受了交警、保险勘查人员的询问,他们的说法虽然一致,细节却有差异。例如借车的时间、对双方亲戚关系的具体描述、对车主林某目前行踪,都有着很大的出入。
种种的可疑迹象,令保险勘查人员产生了怀疑,车祸情节真实吗?他们到底隐瞒了什么?保险公司为此多次找几个当事人询问,但他们的说法一次比一次“合拍”,甘某勇是周某雁的表弟,9日下午他向林某借了车,车上的血迹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染上的……保险公司虽然发现疑点,但面对当事人的顽抗却束手无策,于是向交警求助,交警开始介入调查。
事情败露后“好友”推卸责任
交警的介入,使得这起扑朔迷离的交通事故索赔案峰回路转,随着甘某勇心理“防线”的突破,其余几人也纷纷坦白。但是谁找来甘某勇顶替,林某和柯某明的说法却大相径庭,林某说主意是柯某明出的,而柯某明却说是林某自己提议找甘某勇的,只不过林某的电话突然打不了,只好由他来通知甘某勇。后来这两人又承认之所以懂得找人来顶缸,是某个汽修企业的人“教”的。
日前,林某已经做出书面道歉,放弃向保险公司索赔,他还将因交通肇事逃逸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5日,并处2000元罚款、扣12分。这四人共同涉嫌保险诈骗,将在肇事车辆估损后移交相关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