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日前下发通知,对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包括销售人员是否取得相关资格以及产品销售中是否存在销售误导行为等。
此次检查重点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银行邮政代理销售人员是否取得相关资格。二是保险机构是否对银行邮政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三是产品销售中是否存在销售误导行为,销售过程中使用的宣传资料是否合规;是否擅自增加保险责任;是否隐瞒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各项费用扣除情况,分红保险销售中是否承诺最低分红水平,万能保险销售中是否承诺保证收益以外的利益,投连保险销售中是否承诺保底或固定收益问题;对于销售误导行为是否有相应的处理办法,对查实存在销售误导行为的人员,是否按照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四是保险机构是否按照财务制度据实列支向银行邮政机构或个人支付代理手续费,是否以其他名义、其他形式向代理机构、网点或经办人员支付合作协议规定的手续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业务推动费以及以业务竞赛或激励名义给予的其他利益。五是客户回访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是否能够妥善处理因销售误导而引发的各类纠纷。
根据该通知,本次检查期限范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底,实施进程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从8月26日至10月10日,各保监局实施现场检查;二是各保监局在检查后形成检查报告,于10月18日前将检查报告报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第三阶段是检查处理,各保监局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对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规定权限范围内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10月31日前将处理结果报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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