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2日公告,要求各保险公司要科学制定财务费用政策,在财务费用政策上充分体现鼓励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的目标,进一步推进寿险业结构调整。
保监会近日向各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寿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08年8月保监会提出结构调整以来,整个寿险业的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此次《通知》的下发,从明确结构调整原则、丰富结构调整内涵、完善结构调整评价指标等方面加强指导,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行业对结构调整的认识,促进寿险业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公司要正确处理好调结构和防风险、稳增长的关系。对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既要防止因调整力度过大过急,出现现金流、业务大起大落等风险,又要防止片面性、简单化,形成行业某类业务过于集中等问题和风险,确保寿险业实现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破除片面强调“规模、市场份额、保费排名”等观念的束缚,坚持重点发展能够提高公司价值和效益的业务,坚持重点发展体现寿险业核心优势的业务,坚持重点发展满足消费者保障需求的业务;要以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为发展核心,大力拓展健康、养老、三农等重点领域业务,提高行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