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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一届亚太地区农业保险再保险国际研讨会上,与会人士认为,从近年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来看,没有一个强大的农业再保险市场和完善的巨灾风险分散制度安排,农业保险将难以持久健康运转。因此,应尽快建立中国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以保证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此次研讨会旨在搭建地区性国家之间交流农业保险发展经验的平台,学习国外农业保险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帮助解决不同国家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技术性难题,如风险区划、再保险体系建设、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等,提高农业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农业保险的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
近年来,在国家的政策指导下,农业部、财政部和保监会等部门先后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推动和扶持农业保险在中国的开展。2009年,中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0亿美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
在此次研讨会上,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有关人士表示,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如何科学识别好、评估好、管理好农业保险风险;如何引入新技术手段提高对农业标的的识别能力和水平,加强承保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道德风险;如何科学合理快速做好查勘定损和理赔服务,特别是巨灾情况下的大面积的查勘定损和理赔服务,仍是需要深入研究和亟须解决的重大课题。此外,保监会高度重视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机制建设,并已经有了一定的探索。近几年来,中国的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有效运用国内、国际两个再保险市场,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国内农业保险风险。
据中再集团总裁吴高连介绍,随着中国农业直接保险业务的迅速扩大,农业再保险作为农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也得到了一定发展。据统计,目前中国农业再保险保费收入占农险保费总收入的比重接近20%,农业再保险业务已经成为再保险业务第三大保费险种,排名仅次于车险和财产险。而中再集团作为目前中国唯一的国有再保险公司,积极把握政策导向,通过商业再保险方式与直接保险市场建立合作关系,已成为国内最主要的再保险接受人。2004年至2009年,通过安排再保险业务,中再集团累计转移种养两业风险责任1200亿元,帮助直保市场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覆盖面和改善经营能力状况,充分发挥了国内市场主渠道作用。
他表示,今后中再集团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直保市场提供农业风险管理技术和服务,并与境内外保险同业加强农业保险再保险领域的合作,推动中国农业风险和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此前,有关专家认为,尽管国家的政策支持以及再保险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国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但由于我国农业再保险市场主体单一,农业巨灾风险保障的供给能力仍相当有限,加上我国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尚未建立,保险公司接受的巨灾风险得不到有效分散,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保险公司农险业务的承保能力,降低了保险公司对农业巨灾保险接受度,难以提升巨灾损失补偿水平。
在此次研讨会上,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黄延信也认为,当前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一个突破问题,是缺少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保险公司农险业务超赔数额巨大,直接威胁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他表示,目前有三个层次的问题值得研究。一是需要研究探索建立一种制度,能让农民小灾不出县、中灾不出省、大灾全国提供有保障的风险补偿;二是需要进行制度设计,让政府的保费补贴通过再保险制度的安排,在不同年份为受灾农民提供有效的经济补偿;三是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的分散机制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因此,应当研究与商业性再保险不同的农业再保险制度安排,以发挥再保险有效分散农业风险的作用。
中再集团副总裁余青认为,国际经验表明,无论是农业再保险还是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都需要政府一定程度的参与和必要的政策支持。只有通过政府的支持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再保险市场,激发民间再保险主体承保的积极性,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保险在农业灾害融资方面的核心作用。
她建议,中国保险业可以借鉴航天联合体、核共体的有关做法,成立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通过引进更多保险公司的参与,为市场提供更为充足的农业保险承保能力。同时,要建立起有效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有必要建立政府资金支持、保险和再保险公司自有储备、社会各界捐助的农业巨灾风险基金,为农业保险再保险提供巨灾超赔保障,从而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再保险的承保能力,推进我国农业保险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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