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是目前中国寿险市场排名第四的保险公司,公司此次发行上市采取A+H股方式,A股发行不超过1.29亿股,12月7日申购,拟12月16日登陆上交所;H股发行不超过4.12亿股,拟定12月15日上市。
编者按:自2009年IPO开闸,上市公司良莠不齐,业绩大玩变脸,令中国股市背上“圈钱市”的毁誉。中新网证券频道推出“把脉新股”系列报道,力求借助市场媒体、股民网友、资本专家的慧眼和研究,探讨新股财务弊端、经营猫腻、竞争花招、行业通病,给中国股市股民贡献健康导向。
中新网12月7日电 综合报道,保险股IPO停歇四年后,上市经历“A股缩水发行”等坎坷的新华保险终于修得正果,将于12月7日进行申购,即将登陆上交所成为保险业第四股。根据证监会分红新政,新华保险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未来分红方案,但分红政策却遭遇了偿付能力长期不足100%被保监会限制分红的困境,而公司原董事长关国亮一案给新华保险带来的负担仍未完全消除。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保险”)为一家全国大型寿险公司,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新华保险2011 年 1-9 月的原保险保费收入(经二号解释调整)为人民币 744 亿元,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9.7%,位列中国寿险市场第四。
响应证监会分红新政 抛10 亿特别分红
11月9日,针对一直以来A股上市公司“铁公鸡”居多的现象,证监会召开发布会,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增强红利分配的透明度,不得随意调整已确定的分红政策。
11月11日,证监会网站当天披露的新华保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简称“招股说明书”),新华保险招股说明书表示,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未来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将由董事会根据届时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经届时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未来如对上述股利分配政策进行调整,须履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程序。
据金融时报报道,新华保险在招股说明书披露分红政策,在保险公司A股IPO中尚属首次,体现了证监会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政策机制的新精神。
为了配合证监会分红新政,提高公司对投资者吸引力。新华保险可谓独具匠心,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特别分红方案。
新华保险2011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特别分红暨建立公众投资者保护机制的议案》,承诺将在 2012 年 9 月 30 日前实施完毕不少于人民币 10 亿元的特别分红。
偿付能力不足100% 分红政策被绑“手脚”
不过翻阅新华保险招股说明书显示,给投资者送“红包”的美好愿望却遭到来自保监会相关政策的限制。
招股说明书数据显示, 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新华保险偿付能力未能达到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不低于100%的最低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要求。即使新华保险股东增资140亿元后,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86.58%,依然未能达到最低监管要求。
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第 38 条的规定,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可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监管措施:责令增加资本金或者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在职消费水平;限制商业广告;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开展新业务、责令转让保险业务或者责令办理分出业务;责令拍卖资产或者限制固定资产购置;限制资金运用渠道;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接管;以及中国保监会认为必要的其他监管措施。
新华保险坦言,因偿付能力不足时,公司在开设分支机构、分派股利和投资范围等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
但新华保险乐观预计,本次 A股和 H股发行后,公司偿付能力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不会因偿付能力不足构成特别分红的限制,本公司亦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使得偿付能力水平满足监管要求,确保特别分红的实施。
然而,新华保险未来能否给股民大送红包,遭遇的尴尬不仅是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原董事长一案计提减值准备蚕食上半年利润
根据招股说明书,新华保险成功发行上市后总股本有望达31.17亿股。10 亿元的特别分红相对发行后总股本而言每股分红仅为0.32元。
其招股说明书数据显示,新华保险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是6.49亿元、26.60亿元、22.49亿元、17.75亿元。相比报告期内公布的利润数据,10 亿元特别分红可说得上市新华保险一项重大支出。
更何况,原董事长关国亮一案给新华保险带来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数据,新华保险为应付原董事长关国亮一案带来损失的计提总额已基本上蚕食了公司2011年上半年利润。
新华保险表示,为赎回前董事长违规事件中用于融入资金所抵押的债券,在债券回购交易到期时,陆续支出资金共计约人民币 29.10亿元,令公司造成资金缺口。截至 2011 年 6月 30 日,扣除已回收的部分资金,尚存在的上述减值准备余额约人民币 11.02亿元。
对于原董事长关国亮一案导致新华保险与第三方的纠纷、诉讼和或有债务,新华保险还对与深航相关的潜在诉讼及纠纷可能带来的影响计提了预计负债人民币 4.30 亿元;同时,也对黑龙江贯通投资3700万元和北京华新融投资1200万元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
新华保险招股说明书称,公司将特别分红中归属于上市前全体股东享有的部分作为专项基金,用以弥补新华保险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由于前董事长违规事件造成的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之外的其他实际损失,以作为对公众投资者的额外保障。
但根据上面需要计提的减值准备看,专项基金用于填补原董事长关国亮一案剩下的资金缺口依然杯水车薪。在上述诸多困境和疑问下,新华保险未来能给投资者带来多大的分红回报,目前看,尚不得而知。(中新网证券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