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之后,金融业和保险业也跃跃欲试。有消息称,京沪皖等地已经或正在对金融保险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摸底调研,广东也在酝酿将金融保险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安永中国区间接税合伙人梁因乐说,除了对于已经纳入试点的行业进行相应的调研外,北京的财税部门也对未来的制度如何设计、扩围的方向和方式等进行了初步调研,这些被调研的行业除了邮电通讯、交通运输和建筑安装业之外,也包括金融保险业。而曾参与过上海“营改增”试点可行性方案设计工作的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表示,上海在全国是最早对金融保险业开展“营改增”试点调研工作。
对此,业内认为暂时可能性不大。“交通运输业等实行‘营改增’,主要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而金融业和保险业不是普通商品,没有经过多道营销,重复征税现象不明显。”昨日,武汉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王德详表示,若金融业和保险业也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比例可能进一步下降。“营业税一般用于地方,而增值税则是国家占大头,这将影响地方的财政收入,不利于地方做好公共服务。”
对此,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博士生导师林江教授表示认同。他说,增值税分配原则是国家和地方分别占75%和25%,为鼓励地方政府支持“营改增”工作,广东、上海等试点地区的进行营改增的税收分配比例才暂时维持现状,即改征增值税部分留归地方财政。“太多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讨论和调研,金融业推广‘营改增’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