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要求除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以及汽车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银行邮政企业、保险公司投资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以上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全国性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继续受理外,暂停其余所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设立许可。通知发布之前已受理的设立申请,继续依法按程序办理。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6日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完善保险中介市场准入机制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中介也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壮大的过程,但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步显现。
从现实情况看,市场准入门槛较低是保险中介市场诸多问题的根源之一。加大力度完善中介市场准入机制,可以顺应保险中介市场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有效提高保险中介公司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问:为什么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以及汽车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银行邮政企业、保险公司投资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以上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全国性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继续受理?
答:关于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为顺应和推动保险中介规模化、集团化发展,保监会于去年下半年出台了《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目前保监会正在审核几家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设立申请的有关材料。据初步统计,这些拟设立的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旗下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就已达到上百家。这些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具有很强实力的保险中介集团公司的出现,进一步加快中介市场的收购和整合进程,符合保监会综合治理中介市场的目标和政策。
关于车商、银邮兼业代理机构的专业化。目前,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中的车商、银邮类机构占比接近80%。这些存量机构如果设立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并整合现有机构网点,市场上现存的十几万家机构将逐步形成若干家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这一整合转制的过程将逐步提高这类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也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这类代理、经纪公司是市场整合的健康力量,符合兼业代理专业化的总体思路,应得到扶持。
保险公司设立保险代理、经纪公司,有利于消化和分流现有寿险营销队伍,推动新生力量和新型销售模式发展壮大,有利于保险业实现产销分离和转型升级,有利于寿险营销体制改革的稳妥进行;今年保险市场面临较为复杂的局面,分支机构又处于市场最前线,保留现有全国性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许可既不增加法人机构数量,又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的震动,保持市场稳定。
问:保险中介市场准入机制完善工作会不会影响保险市场的正常发展?
答:据初步预估,它不会对保险市场形成大的冲击,总体上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