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2日,年仅四岁的香香(化名)在乌市大湾昌乐园后门马路上被卡车碾轧,造成左腿骨折。8月6日,因组织坏死,香香的左足前端做了截肢,而她的左腿还需进行三四次手术,急需手术费10万元。肇事司机垫付了2万7千元后,因家境困难,再也无力支付。靠着父亲开出租作为家庭唯一收入的香香一家陷入了绝境。
8月9日,新疆都市消费晨报刊登的一篇题为《十万元人民币——香香一条腿(肇事司机仍在筹钱)》的新闻,详细报道了上述事件,引起了阳光产险新疆分公司的高度重视。该公司服务部的员工踪晶看到报道后,认出肇事司机的姓名在近期理赔案件中出现过,分公司随即确认了他正是阳光保险的承保客户。
虽然没有先例,但是看到弱小的生命正遭受着死神的威胁,阳光产险新疆分公司在对案情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毅然决定在其车辆保险责任限额内预付保险赔款10万元,先用于伤者治疗。面对突如其来的“救命钱”,悲痛欲绝的父亲似乎又在绝望中看到了生活的方向,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他说,阳光保险为他的家庭点亮了希望的灯光。
据悉,汽车商业险理赔需经过报案、查勘、人伤调查、人伤核损、核赔、支付等6个流程。而人伤核损环节需等到治疗终结后才能开展,如事故造成当事人致残的,需要等到伤残评级结果出来后整合完资料才能进行,而一般情况下抢救垫付款项最高额度仅为1万元。阳光产险新疆分公司此番预先为事故伤者支付大额保险赔款,在新疆保险行业尚属首次。
破例不是破坏行业规范,而是一家企业社会责任心的彰显,尤其是在生命重于一切的保险行业,人性化的回归才能促使整体行业走向更完善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