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额53元,保险时间10年,一张74年前的保险单在葫芦岛首次露脸,保单持有者去了多家保险公司询问,都说没见过,如何兑现、咋兑现更难住了保险人员。
昨日,保险单的持有者王平找到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诉说了“传家宝”给全家带来的苦恼。
王平刚过而立之年,老家是葫芦岛市绥中人,目前和丈夫一起做些小买卖。前不久,她在家里收拾破烂时翻出了一张发黄的保险单。
王平说,保单是其丈夫的太爷当年在绥中给丈夫的爷爷保的。为了保存好这张保单,王平特意用塑封封上了。由于年代久远,纸已经发黄。在保单的正面,有“邮政生命保险”的字样。保单大约和现在的A4纸差不多,字体采用的是竖版排列,从右到左排列。
葫芦岛市文史学者张恺新说,推算起来这份保单已经有74年的历史。
那么该保单现在能否兑现?记者与王平一起拿着保单来到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公司总经理看了以后觉得很新鲜,说根本没见过。
随后他找来公司副总经理张东生和客户服务管理中心经理高立平,看到这份保单后,从事保险工作20余年的两个人也都感到很惊奇:“从业多年来,还没有见过这么久远且保存这么完好的保单,看来当年投保者肯定是大户有钱人,保单已经成为文物了!”
客服经理高立平还专门将此保单复印拍照,并通过网络传到省公司请教,也没有得到一个答复,只是说那个特殊年代的保单现在是无法兑现的。
副总经理张东生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于1949年,中国人寿成立于1996年。从时间上来看,这份保单也不可能在中国人寿兑现。他建议通过保险行业协会跟中国保监会取得联系,看看从国家保险行业这个角度能否给这份“康德保单”一个合理的解释。
那么这份保单到底能不能兑现?有啥价值?记者对此将持续关注。
投保日期:“康德6年10月27日”编号:“锦终第零壹叁贰捌壹”保险金额:“53圆整”保险种类:“终身保险”保险费额(保险料额):“5角整”保险费缴纳期间之终期:“康德16年10月26日”被保险人:“李庆春”被保险人生年:“光绪11年3月10日”保险金领取人:“李永海”保险契约人:“李庆春”相关说明:“依邮政生命保险法及其附属法规订立邮政生命保险契约如前将本证书发给保险契约人收执为据”落款日期:“康德6年10月27日”
保单上还盖了当时邮政总局长的篆体红色大印;除了中文,每项条款都附有日文对照。
此外保单背面还有“贷款”和“清偿”的项目。
昨日,葫芦岛市民王平拿着这份74年前的保单说,不知道能否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