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我国农业保险保持了继续增长的势头,从刚刚公布的统计数字来看,去年农险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1.66万亿元,同比增长19.42%;参保农户2.47亿户次,同比上升15.42%;向3500万户投保农户支付赔款214.6亿元,同比增长2.86%。这个增长速度和发展成就值得欣慰。
但是作为另一个衡量农险发展水平的指标——保险费增长速度并不高。去年农险累计保费收入只有325.7亿元,同比增长只有6.2%,保费占产险业保费的4.90%。这与前几年保费收入高增长相比,有较大差距,出乎各方预料。
探讨其间的主要原因,对我们今年在整个经济新常态的大环境下如何把农险做得更好,有重要意义。
首先,支持农险发展的有关财政补贴和费用支付政策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去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关于“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政策意见,但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来看,这一条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致使财政力量不足的产粮大县,一直到去年秋天也没等到上面的政策和解决方案,自己又没有足够的配套补贴资金,因此农险业务充其量保持原状,甚至出现负增长。
其实,有的省对于农险的保费补贴也有所保留,在省财政收入增速减低的背景下,也有减少农险费补贴预算的倾向,去年的补贴总额有所减少。本来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县乡村做代理业务的“协保”人员,可以名正言顺地得到一些劳务费,但是具体费用支付的财务规定一直都没有出台,保险机构要么不敢支付这笔费用,要么冒着“违规风险”支付费用,或多或少影响了当地农险业务的开展。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省份的农险大灾风险分散制度不健全,使得保险机构缺乏安全感。在对经营风险缺乏控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虽然也做,但是会有所保留,步伐不敢迈得太大,否则遇到农业大灾损失,保险公司特别是省级分公司将会很被动。
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了建立农险大灾风险分散制度,不仅连续8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在讲,连保险“新国十条”也再次提出这个问题,可时至今日就是落实不下来,可见这个问题之重要,也足见制度建立之艰难。
去年,保监会 、财政部门组织检查团在一些省份查处了一些违法违规案件,整顿农险市场秩序。检查团在有的省份发现了承保“假业务”的现象,“挤”出与假业务相联系的保费数字“水分”,使得承保业务量增速减缓也在情理之中。
不得不提的是,还有的保险公司由于农险服务网络不那么健全,其承保业务受到监管部门的限制,在这些地方承保业务数字下降也属正常。这实际上给经营农险特别是正在争取获得农险经营资格的公司提了个醒——虽然不再对产险公司经营农险业务设置严格的进入壁垒,但监管部门一定会根据农险的特点规定一些必要的条件,不符合条件或者经营不规范的公司,其业务发展一定会受到限制。
一些在前两年发生较大灾害的地区,特别是农险连年超赔较多的省份,保险机构的承保更加谨慎。例如,海南去年遭受了“威尔逊”台风的袭击,使海南的蔬菜大棚保险赔付率超过400%,香蕉保险的赔付率超过500%,南繁制种作物保险的赔付率超过600%。海南省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省份,在海南做农险的像人保财险,亏损的年份较多,且一遇大灾则损失惨重,在该省大灾风险分散制度没有建立和完善的条件下,扩大农险业务自然会非常谨慎。虽然对全国性的大公司而言,省级公司的亏损可以由总公司承担超赔责任,但长期巨额的亏损会影响到总公司对省级公司的业务考核,也会影响到当地分支机构职工的实际利益,从而挫伤省级分公司扩大承保的积极性。
此外,十多个省份的农险费率有所下调,导致承保农户增加,但保险费总量呈现下降或者增量较少的结果。去年前11个月,全国农险参保农户同比上升12.46%。比保费的增加比例高出7个多百分点,可见费率降低的幅度还是不小的。从费率调整后的综合效果来看也是明显的,从对综合赔付率的分析来看,农险接近70%,要比产险业综合赔付率高出6个百分点。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省份调低农险费率是明智之举,保险经营要讲求科学公平,对于农险来说更是如此。农险的需求不完全是由市场决定的,农险价格中有政府的大量补贴,在这种非市场因素存在的条件下,承保利润必须加以控制,所以财政部出台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对超额承保利润做了一定的规范和使用方面的限制。同时,在连续出现高于行业平均承保利润的情况下,降低保险费率也是政府部门所期望的,这有利于科学合理的农险价格机制的建立。
据笔者了解,美国农险价格在由第三方确定的情况下,费率是根据每年灾害损失情况不断调整,在1989年到2012年24年时间里,有7年的赔付率(纯保费)是超过100%的,平均3.4年发生一次超赔。而且这7个承保利润为负的年份中,在获得再保险摊赔之后,仍有两年(1992年和2012年)存在较大亏损。
一些省份业务规则发生变动,也使得那里去年的承保数字不大好看。例如,某省政府关于藏香牦牛养殖的承保方案有所调整并推迟下发,故保费规模有较大变动,增长由正变负;另一个省去年前11个月的保费增速由10月份的12.24%下降到-4.06%,也主要是因为该省冬小麦种植保险签单由去年11月推迟至今年1月份。
还要注意到,目前在个别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农业已逐步萎缩,因此农险资源也相应在减少。以北京市为例,去年前11个月的保险费同比减少19.55%,其中部分原因就在于此。
总之,当前我国农险的发展主要还是政策落实问题、监管加强问题和经营改善问题。只要这几个方面有重大进展,相信今年的农险业务就一定会继续稳步前进,在新常态条件下逆势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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