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获悉,北部湾财产保险公司已对15日发生在六钦高速路上的运钞车燃烧事件中被毁的现钞进行了赔付,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除去10%免赔部分,赔付额为24.12万元。 15日上午11时许,广西贵港市金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的一辆运钞车在南宁六景-钦州高速公路上行驶途中由于自身故障突发起火。根据有关规定,金库现钞及押运现钞都必须在保险公司投保。最终认定事故发生时运钞车上押运钱款约为68.98万元,所有钞票均被烧坏,其中残损钞票共兑换回约42.18万元,最终被认定的现钞损失为26.8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