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中,保函是真还是假成为事态发展的关键。昨日,浙商保险公布了保函出具的全过程和沟通细节,让吃瓜群众惊讶得下巴都掉下来了,这样也能碰到萝卜章?
细节1:保函是在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职场面签的
“2014年12月8日下午工作时间,我司工作人员在侨兴公司人员陪同下,在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营业场所办理了银行保函面签手续。”
细节2:浙商财险先后两次现场验真
“2016年2月1日,我司工作人员前往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进行保后回访,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出具了回访回执。”
“5月31日,我司工作人员和顾问律师前往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核查保函情况,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向我司出具了《银行履约保函声明》。”
细节3:出事后多次沟通无明确回应
事发之后的12月15日,浙商财险前往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要求履行责任,但是没有碰到银行主要领导。
12月16日,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公司银行部工作人员与侨兴公司财务总监主动约见了浙商财险工作人员。但浙商财险再次要求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履行保函责任,没有获得明确回应。
细节4:银行口头否认保函真实性,不履约
12月19日,浙商财险向广发银行总行和惠州分行发出了《有关银行保函履行事宜的重大风险提示函》。
同日上午,浙商财险顾问律师前往广发银行总行了解该行履行保函责任的意愿。广发银行总行办公室人员口头否认该行出具了保函。
同日下午,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公司银行部人士和信贷管理部人士约见浙商财险工作人员,口头表示保函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将不会履行保函责任。浙商财险在要求该行出具书面回复的时候遭到拒绝。
浙商财险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广发银行惠州分行银行保函有关情况的公告
关于各方关注的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保函一事,我司就掌握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函签署和核查情况
2014年12月8日下午工作时间,我司工作人员在侨兴公司人员陪同下,在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营业场所办理了银行保函面签手续。
2016年2月1日,我司工作人员前往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进行保后回访,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出具了回访回执。
5月31日,我司工作人员和顾问律师前往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核查保函情况,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向我司出具了《银行履约保函声明》。
二、私募债违约后我司与广发银行的沟通情况
12月15日,发债企业未按时还款,我司工作人员前往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广发银行惠州分行邓副总表示分行主要领导均在总行汇报工作,对我司要求其履行保函责任未明确否认。
12月16日,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公司银行部叶总与侨兴公司财务汪副总监约见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再次要求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履行保函责任,叶总对履行保函责任没有明确回应,同时没有否认保函的存在,也没有提出保函是虚假的情况。
12月17日,我司主要领导前往惠州,要求与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行长见面沟通,但该行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
12月19日,我司向广发银行总行和惠州分行发出《有关银行保函履行事宜的重大风险提示函》。同日上午,我司顾问律师前往广发银行总行了解该行履行保函责任的意愿。广发银行总行办公室苏某口头否认该行出具了保函。同日下午,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公司银行部叶总和信贷管理部钟总约见我司工作人员,口头表示保函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将不会履行保函责任。我司要求其出具书面回复,但遭到拒绝。
之后,我司多次电话催促,要求其书面回复,但未得到正面回应。
12月24日,我司再次向广发银行总行和惠州分行发出《有关合作银行履约保函真实性的询问》,要求其对保函真实性作出正式回复,目前仍未得到正式回应。
特此公告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5日
主管部门介入推动解决
据媒体报道,对这次侨兴债违约事件,浙商财险的监管部门中国保监会持续密切关注,并要求浙商财险每日进行情况汇报。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侨兴集团所在的广东省惠州市的相关主管部门也已经注意到此事,希望推动事情尽快解决。
广发银行在发现浙商财险的假保函后,立即向惠州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向当地主管机关人民银行惠州中心支行、惠州银监分局报备。
近期,惠州市政府就侨兴私募债逾期事件召开了专题会议,希望推动事情尽快解决。券商中国记者试图联系惠州市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最新进展,截至发稿暂未获得回复。
两家违约公司的母公司侨兴集团是惠州当地较为知名的民营企业。侨兴集团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广东知名的通信制造企业,多年入选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董事长吴瑞林也被称为“电话大王”。
然而,据银行业内人士透露,近期侨兴集团还在向当地银行申请借款,但是银行对侨兴的态度已经“异常谨慎”。
理赔流程正常进行中
从浙商财险15日接到出险通知,到上周五已超过一星期。为什么补充资料的时间这么长,是不是想拖延或者寻找拒赔的理由?
浙商财险对这个问题当前的回应是:该业务保证保险业务交易结构复杂,法律关系复杂,还存在部分投资人已“变现”的情况,需要专业人士投入大量时间进行研究。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只有一次机会要求补充提供理赔资料,公司需要审核好投保索赔资料,一次性通知补充提供理赔资料。
浙商财险认为这是“正常的理赔工作”。该公司表示,希望各界能理性看待此次理赔案件,不要把正常的理赔工作看成拖延、扯皮甚至推诿。
上周四晚,浙商财险发布出事以来的第二份公告表示,公司已经成立由高管、律师、专业人员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全力以赴地处理这起理赔案件。
接近保监会的人士称,保监会对此次事件有两点要求,一是要合法保证被保险人权利,不能损害投保人利益;二是要保证平稳解决。对于当事主体的不同立场,监管人士表示应以法律为准绳,用事实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