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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位置: 首页 >> 华夏人寿保险公司 >> 投资型保险 >> 鎏金宝两全保险(分红型,2010版)
 
鎏金宝两全保险(分红型,2010版)
投保示例 条 款 费 率
www.ymt-mdrt.com 或www.bx365.cn 全球华人保险学习网

岁月流金,锁定财富

重要声明】

    本产品说明书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您享有的具体合同权益以《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鎏金宝两全保险(分红型,2010版)条款》及其有效保险合同为准。

 

风险提示】

   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投保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本产品说明书中保险利益测算书所示的红利分配金额,为本公司对未来各年度可分配盈余的假定示例,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本公司未来业绩的保证或估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我们根据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满90日且本合同已经过犹豫期,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3%给付首次生存保险金。

    (自第2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54周岁(含)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3%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4周岁(含)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18%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7周岁(含)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36%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

    (若生存保险金于应领日后未领取而留存在本公司,则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被保险人申请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被保险人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的,申请领取金额以申请领取日的生存保险金累积余额为限。

二、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三、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以下三项相比最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3倍;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

    3.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累计应领取生存保险金的差额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单利益】

    本保险的保单利益包括:满期保险金、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现金价值权益(保单质押借款、保险费自动垫交)以及红利分配权益。

 

主要投资策略】

    分红险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规定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和权益类投资品种,将根据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和不同市场相对价值判断进行动态资产配置,追求长期稳定投资收益。

 

红利及红利分配】

    本产品的红利来源于死差、利差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死差是指实际死亡率与预定死亡率之间的盈余;利差是指实际投资收益率与预定投资收益率之间的盈余。

    本产品的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保单红利是不确定和非保证的。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按我们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红利领取方式变更为现金领取后或本合同终止时一并给付。

    若您在投保时未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们将按累积生息方式进行红利给付。您每年可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一次,您的申请经我们审核同意并在保险合同上批注后方可生效。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派发红利。本公司在每一个保险年度结束后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本合同红利分配的有关政策、年度红利及累积红利。

 

【犹豫期及退保(合同解除)】

    您收到本合同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含第10日)为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审阅本合同的各项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合同解除条款以及如实告知等内容。若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若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利益演示】

    30周岁,女性,投保《鎏金宝两全保险(分红型,2010版)》,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88周岁,年交保险费32,472元,交费期间20年。

单位:人民币元

保单年度末

已达年龄 

当年保险费

累计保险费 

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现金价值 (退保金)

假定红利示例(高) 

假定红利示例(中) 

假定红利示例(低) 

当年 

累积 

当年 

累积

当年 

累积

当年

累积

1

31

32472

32472

3000

3000

300000

6283

383

383

222

222

62

62

2

32

32472

64944

3000

6090

300000

17681

870

1264

500

729

131

195

3

33

32472

97416

3000

9273

300000

29716

1595

2897

915

1666

234

435

4

34

32472

129888

3000

12551

300000

44485

2263

5247

1296

3011

329

777

5

35

32472

162360

3000

15927

300000

60829

2948

8353

1688

4790

427

1227

6

36

32472

194832

3000

19405

300000

78078

3650

12253

2088

7022

526

1790

7

37

32472

227304

3000

22987

300000

96277

4370

16991

2499

9731

629

2473

8

38

32472

259776

3000

26677

300000

115474

5108

22609

2920

12943

733

3280

9

39

32472

292248

3000

30477

300000

135720

5864

29151

3352

16683

840

4218

10

40

32472

324720

3000

34392

300000

157067

6640

36665

3795

20979

950

5295

15

45

32472

487080

3000

55797

445080

282013

10829

90616

6188

51813

1547

13013

20

50

32472

649440

3000

80611

592440

443218

15576

177109

8900

101243

2225

25380

25

55

649440

18000

124378

577440

519728

17260

293167

9863

167568

2466

41973

30

60

649440

18000

239752

549159

549159

17287

431553

9878

246653

2470

61757

35

65

649440

36000

391503

568255

568255

17370

592304

9926

338519

2481

84737

40

70

649440

36000

644988

512892

512892

15220

772235

8697

441345

2174

110461

45

75

649440

36000

938847

445389

445389

12863

968768

7350

553661

1838

138559

50

80

649440

36000

1279510

364058

364058

10281

1183397

5875

676319

1469

169246

55

85

649440

36000

1674432

300000

263606

7420

1417701

4240

810221

1060

202748

58

88

649440

1904969

200000

300000

200000

5912

1568954

3736

897269

1561

225593

注:

    1.上述利益演示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2.累积生存保险金是您将各保单年度生成的生存保险金存放在我公司进行累积生息的总额。

    3.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现金价值均为保单年度末的数据,保单满期日的满期保险金与现金价值不重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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