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保障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其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全残,将退还所交保险费的1.1倍与身故/全残时本合同现金 价值二者相比的较大者,本合同效力终止。
·大学教育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给付基本保额的150%。
若被保险人于1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给付基本保额的100%。
若被保险人于2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给付基本保额的100%。
若被保险人于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给付基本保额的150%,本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