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保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期间及续保: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时止。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前,每年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可以续保。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按基本保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残疾,按基本保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状况进行残疾鉴定,我们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最高给付金额:
任何一项或数项保险金给付额累计达到本合同的基本保额时,本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