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 18-70周岁 缴费年限: 1年 保险期限: 1年
投保须知: 1、本卡供您投保激活使用,您需要在本卡最后投保激活日期之前根据卡片所提供的激活方式进行投保激活,保单生效后方能享受保险保障。 2、本卡具体事宜以《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A)型条款》、《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B)型条款》、《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为准,投保人(激活人)在投保前应明确理解条款和本投保须知。投保人(激活人)可登陆www.e-chinalife.com 网站查询保单条款,如有疑问,请致电95519。 3、若发生保险事故,客户需凭身份证明、本卡及其他相关出险证明和资料办理理赔手续。本保险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报案电话:95519。
投保范围:
投保人(激活人)须为18至70周岁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且投保人(激活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
保险期限: 1、本卡保险期限1年,保单生效日可在投保激活时指定,但不能早于投保激活日的次日,且不能晚于投保激活日之后30日。 2、本卡最后投保激活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逾期无效。
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身故 意外伤害残疾 意外伤害医疗 100,000 100,000 10,000 单位:元(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保两份,多投无效。)
声明与授权
1、贵公司已对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履行了说明义务,并对责任免除条款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本人已仔细阅知、理解客户保险声明、产品说明书(仅属于分红、万能、投资连结保险)及保险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解除合同等规定,并同意遵守。所填投保单各项及告知事项均属事实并确无欺瞒。上述一切陈述及本声明将成为贵公司承保的依据,并作为保险合同一部分。如有不实告知,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对解除合同前发生的事故不负保险责任。 2、本人谨此授权凡知道或拥有任何有关本人健康及其它情况的任何医生、医院、保险公司、其他机构人士,均可将有关资料提供给贵公司,此授权书的影印本也同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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