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近年来,因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向校方提起索赔的现象越来越多,而学校对学生负有的这种保护和管理义务越来越为社会所关注。参加校(园)方责任保险将帮助校方转嫁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根据条款规定赔偿给学生,既为学校分忧,保障了校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也使学生得到赔偿,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在校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以及在被保险人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交通工具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与保险事故直接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和事故鉴定费(统称法律费用)。
附加条款 附加境外人身伤害责任保险 附加在校学生财产损失保险 在校学生第三者责任保险
产品特点 (一)适用范围广泛:不仅适用幼儿园、小学、中学,也适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以及高等院校 (二)保障范围全面:涵盖了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的学校对其在校学生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需求选择灵活:产品充分考虑学校的不同需求及财务承受能力,设置了多样化的附加险供选择投保,学校可以有针对性地购买。 (四)收费方式简化:产品运用精算技术,将保费收取方式简化,按人均保费计收;并考虑不同教育对象和不同规模的学校的风险情况,设置了差异化的费率系数,使得风险与价格匹配更加合理。
赔偿限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赔偿限额包括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各项赔偿限额由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单中载明。 保险费根据人均年保费乘以在校学生数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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