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为家人的幸福生活辛苦打拼,然而您是否想过一场大病可能使多年的苦心经营立即返回原点?即使重新开始,您的家庭是否还足以抵御再一次大病的洗劫?金盛“御立方”保障计划,守护您的健康,帮您抵御多达三次的重大疾病而不离不弃。
“无论人生有何计划,金盛保险一一帮你筹划。”
产品特色
- 呵护加倍,最多可获三次重大疾病理赔
- 关爱更久,保险期间直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 两手准备,若满期时未发生理赔,还可获得满期金,助被保险人安享晚年
- 保费豁免,病后更显极致关爱
投保年龄
30天至55周岁
交费期间
10年、20年、30年
保险期间
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金盛御立方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障利益
- 健康直至满期,满期金可供养老
若被保险人健康生存至满期,我们将给付“满期保险金”,可作为养老金,助被保险人安享晚年。
- 身故给付,缓解挚爱家人困境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身故保险金”,以缓解挚爱家人所面临的困境。
- 养老储备,分享公司经营红利
在为健康及养老做储备的同时,更可参与公司分红,保障不忘投资。
金盛附加御立方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保险利益
- 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每次赔付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首次被诊断患有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我们对被保险人的保障不会结束,更不会因被保险人患病而拒绝提供保障;最多高达三次的重大疾病保障,体现我们对被保险人的至臻关爱。
- 首次重大疾病后,即可豁免剩余保单年度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不幸首次被诊断患有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免予收取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后剩余保单年度御立方保险计划的保险费。
- 保障多达40种重大疾病,更显关爱无限
40种重大疾病可分为4组,每次理赔后,理赔疾病所属的组别将不在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内。
投保举例
张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购买了保额为20万元的金盛“御立方”保障计划,保障至张先生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张先生选择3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5,376元。 张先生可获得的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下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之任意一项一经给付,本保障计划之保险责任即终止。)

本产品介绍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及除外责任以保险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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