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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保险 理赔金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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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投保人都要填写“受益人”。通俗一点讲,受益人就是在您投保之后,万一您出了事,保险公司要把钱赔给谁。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要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而如果是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时候,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主要是因为人身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人身作为投保标的,为了防止有人图财骗保,所以确定受益人时,必须由被保险人指定或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在投保人身保险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当受益人为数人时,最好应确定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那么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收益权。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经保险公司批注后才生效。保险公司对因变更受益人所引起的纠纷不负任何责任。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曾经有几起案例,就是因为投保人在变更受益人时没有经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在处理身故保险金时引发了纠纷,因而变更受益人务必要出示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这一点的设定,也是为了防止有人为谋取利益对被保险人进行恶意伤害,切实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

  除了保险合同的约定外,如果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身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一、没有指定受益人;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同时没有其他受益人;三、受益人依法丧失收益权或放弃收益权,同时没有其他受益人。

    全残保险金及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保险人本人,大多数保险公司不受理此类受益人的其他指定和变更。

 

案例:
   李某为自己投保了保额为10万元的死亡保险,受益人指定为其丈夫和孩子。在死亡保险理赔金的分配上,有这样几种可能的情况:

    1、如果指定丈夫为第一顺序的受益人,孩子为第二顺序的受益人,则死亡保险理赔金的分配顺序为:如果丈夫在李某死亡后仍然生存,就领取10万元理赔金,孩子不能得到理赔金;如果丈夫在李某死亡前已经过世,孩子领取10万元赔偿金。

    2、如果指定了丈夫和孩子的受益份额分别为70%和30%,那么,如果李某死亡时,丈夫和孩子都生存,则丈夫得到7万元赔偿金,孩子得到3万元赔偿金。如果李某死亡时,孩子还没长大成人,孩子应得到的赔偿金由其丈夫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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