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各类中、小学校的在校学生作为保险对象,保险期限为1年的一种人身保险。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日常学习者都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所在学校向保险公司统一投保。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学生团体平安保险尚未制定统一条款,因而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公司除了统一承担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外,有些保险公司还承担意外事故所致的医疗费用,有些保险公司对疾病所致的死亡也予以给付死亡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