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千禧
理财两全
保险
(分红型). |
主险 |
0-60岁
终身 |
趸交
期交
10年/20年
30年 |
在符合
保险监
管部门
规定的
前提下
根据分
红保险
业务的
实际经
营状况
确定红
利分配
方案。 |
两种选择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留存公司 |
生存金 |
每满三周年返保额的5%,终身给付。 |
身故给付 |
趸交保费,身故给付保额,合同终止;期交保费,若在交费期身故,给付金额=保额×[1+0.05×(保单周年数-1)];交费期满后身故,给付金额=保额×(1+0.05×交费年数),合同终止 | |
- |
30岁男性,10万保额、20年交费,年交保费为9100元
. |
最高累计风险保额:0-17周岁:50万;18周岁-60周岁:根据年龄与年收入确定 |
国寿金鑫
两全保险
(分红型)
* |
主险 |
30天-57岁
至75岁 |
期交
3/5/10年 |
生存金 |
每满五周年返保额的18%,至75周岁。 |
身故给付 |
1年内因疾病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或1年后因疾病身故,给付5倍保额,合同终止。 |
满期给付 |
生存至75周岁合同满期日,无息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 |
- |
30岁男性,10万保额、10年交费,年交保费 38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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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瑞鑫
两全保险
(分红型) |
主险 |
30天-50岁
至80岁 |
期交
10年/15年
20年 |
生存金
(关爱年金) |
每满三周年返保额的8%,至80周岁。 |
身故给付 |
1年内因疾病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或1年后因疾病身故,给付3倍保额,合同终止。 |
满期给付 |
生存至80周岁合同满期日,给付3倍保额,合同终止。 | |
- |
30岁男性,10万保额、20年交费,年交保费 13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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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祥逸
两全保险
(分红型) |
主险 |
30天-55岁
至88岁 |
趸交
期交
3年/10年
20年 |
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 |
三种选择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留存公司
3、抵交保险费 |
生存金 |
合同生效后第100日,给付保额的8%;
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起第100日,给付保额的8%;
合同生效第二个保单周年日起,每年给付保额的8%,直至59周岁(含)。 |
养老金 |
生存至60周岁(含),每年给付保额的16%,直至74周岁(含);
生存至75周岁(含),每年给付保额的32%,直至87周岁(含)。 |
满期给付 |
生存至88周岁满期日,给付保额的2.5倍,合同终止 |
身故给付 |
18周岁前身故,无息返还已缴保费;
18周岁(含)后身故,给付下列三者中的较大者:(2.5倍保额、保单现金价值、累计已缴保费扣除已领取生存金),合同终止 | |
生存保险
金和养老
保险金可
选择现金
领取或保
留在本公
司以年复
利方式累
积生息, |
以30岁男性,购买10万保额为例:
趸交:44.4045万元
3年交费:16.4986万元
10年交费:5.2655万元
20年交费:3.10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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鎏金岁月
溢富人生
两全保险
(分红型) |
主险 |
60天-65岁
终身 |
期交
3年/5年
10/15/20 |
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 |
以增额红利和终了红利的方式派发,其中终了红利又分为理赔终了红利和退保终了红利 |
生存金 |
生存至第四个保单年度起(含),每年按约定比例给付生存金,首次给付基本保额的4%,每六年递增基本保额0.5%,最高增至10% |
身故给付 |
出生六个月后身故,给付基本保额与已交保费中的大者加上累积增额红利及终了红利,合同终止;出生六个月内身故,给付基本保额的10%与已交保费中的大者,合同终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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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30岁男性,购买10万保额为例:
3年交费:8.1375万元/每年
5年交费:4.9289万元/每年
10年交费:2.7218万元/每年
20年交费:1.9153万元/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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