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少儿重大疾病 |
5-30万 (续保最高可保50万) |
30天等待期,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将按保险条款给付保险金。 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一般住院津贴 |
20-80元/天 |
30天等待期(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无等待期),等待期后因疾病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保险条款给付一般住院津贴。每次津贴给付以15日为限,超过15日须事先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在等待期内发生疾病导致的住院治疗,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癌症住院津贴 |
50-100元/天 |
90天等待期(续保无等待期),等待期后因初次患癌症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保险条款给付癌症住院津贴。每次津贴给付以15日为限,超过15日须事先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在等待期内患癌症导致的住院治疗,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住院手术津贴 |
2000-5000元 |
30天等待期(意外伤害住院手术无等待期),等待期后因疾病住院施行手术的,本公司按保险条款给付住院手术津贴。 等待期内发生疾病导致的住院手术治疗,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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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 被保险人年龄在30天-18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学习的少年儿童。
- 受益人:本保险的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
- 重大疾病保障保额在10万元以上才可投保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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