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附加康福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本产品简介仅供参考, 详细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
中宏全面保障 康福保驾护航 随着现代社会对于核能运用的日益广泛,潜在的核泄漏、核辐射所可能导致的健康风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核辐射对人体有着极大的危害性,容易引发多种重大疾病,甚至会威胁生命。
中宏保险秉承以客户为尊的服务理念,多年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完善的保障。现针对市场需求,特别推出中宏附加康福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将核风险纳入保险范围,对31种重大疾病提供全面保障,填补了传统健康保险市场的空白,为客户健康幸福保驾护航!
投保年龄:30天-60周岁,可续保至79周岁 最低/最高投保金额:3万/10万元 可搭配的主险:中宏金彩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中宏长保无忧两全保险-黄金套餐2011(分红型)
产品特色 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附加合同签发之日起九十天后或在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天后因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而首次就医,且重大疾病之确诊是医生在被保险人仍然存活之时作出,本公司将按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利益,附加合同随之终止。
保证续保 中宏附加康福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每5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重大疾病种类
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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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规定必保的6种重大疾病 |
-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 急性心肌梗塞
-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 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
- 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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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定义的15种常见重大疾病 |
7.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 放射治疗 10.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 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1.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 物滥用所致 12.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3.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4. 瘫痪—永久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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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6. 严重III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 20% 17.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 竭表现 18.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 完全丧失 19. 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 治疗至少12个月 20.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1. 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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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沿用我司原重大疾病产品已有的10种疾病定义 |
22. 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23. 多发性硬化(MS) 24. 肌营养不良 25. 脊髓灰质炎 26. 进行性球麻痹 |
27. 进行性肌萎缩 28. 系统性红斑狼疮(SLE) 29. 溶血性链球菌坏疽 30.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1. 去皮质综合症 |
责任免除: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五、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www.ymt-mdrt.com 或www.bx365.cn 全球华人保险学习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