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特色:
生存保障 年年获利
承保年龄:出生30天至69周岁 保险期限:至被保险人88周岁
缴费方式:一次交清、10年交、20年交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 18周岁前身故,按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与已交保费(无息)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8周岁后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高残保险金 : 18周岁前高残,按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与已交保费(无息)中数额较大者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8周岁后高残,按保险金额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 : 从第二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投保人每年可领取2%保险金额的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高度残疾、身故或年满87周岁。 满期保险金 : 生存至88周岁,投保人可领取等额于保险金额的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可选择的附加险 • 光大永明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 附加每日住院给付保险 •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投保示例 王先生,公司职员,30周岁,为自己购买了“光大永明连年喜年金保险”, 2004年5月28日保险单正式生效,保险金额10万元,交费期20年,每年交纳保险费6380元。王先生可享受的保障利益如下: •从2006年5月28日开始,王先生每年可领取生存保险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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