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二、核子辐射或各种污染; 三、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 四、电机、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被保险人的自身行为或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短路、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本身或部件的损失; 五、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帆布等简易材料搭建的简陋屋、棚以及堆放在露天、阳台、天井及简陋屋棚内的保险财产、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毁; 六、虫蛀、鼠咬、霉烂、变质的损失; 七、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