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对以下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房屋用于生活居住以外的各种用途; (2)投保人、被保险人及以上人员的代理人、代表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 (3)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 (4)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6)保险标的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等内在缺陷以及自然磨损产生的损失和费用; (7)在保险标的实际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8)地震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9)保险事故发生后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和费用以及对第三方承担的责任; (10)本保险单或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 (11)其他不属于本合同条款第三条规定的损失、责任和费用。 |